2018年宪法第五次修改时,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法律委员会”更名为“()”。A.法制委员会B.依法治国委员会C.宪法和法律委员会D.法制领导小组

题目
2018年宪法第五次修改时,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法律委员会”更名为“()”。

A.法制委员会

B.依法治国委员会

C.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D.法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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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A.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B.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C.第八十条第一款

    D.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正确答案:A

  • 第2题: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答案:2018

  • 第3题:

    2018 年3 月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
    B、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
    C、负有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的职责
    D、负有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的职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常识。
    A项正确、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C项、D项正确,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法律委员会”的职责,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 第4题:

    2018年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

    A.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

    B.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D.监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5题: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

    A.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的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B.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C.这是我国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对部分内容作的第五次修改
    D.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委员会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2018年《宪法修正案》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70条第1款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并不是宪法委员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其中,增加第1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B项: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了宪法。
    C项: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该宪法已经过五次修改: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