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_____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A、16
B、18
C、20
第1题: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 )确认、登记。
A.其祖父母的民族成份
B.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
C.其父辈的民族成份
D.其监护人的民族成份
第2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A.父亲
B.母亲
C.父亲或母亲
D.祖父
第3题: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A.十九周岁
B.二十周岁
C.二十二周岁
第4题:
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____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_____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A、16 18
B、18 20
C、20 20
第5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下列情况”是指()。
A.父母婚姻关系不变,但其按程序申请变更的;
B.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C.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D.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