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己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翻译成了西班牙文并已出版,但是王某对他的这一西班牙文译本并不享有著作权。()

题目

王某自己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翻译成了西班牙文并已出版,但是王某对他的这一西班牙文译本并不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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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于2015年10月11日独立完成了某植物新品种的育种,王某于2016年2月14日也独立完成了该植物新品种的育种。张某和王某均于2016年6月18日分别就该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如果张某和王某就该植物新品种提交的品种权申请均符合授予品种权的其他条件,则品种权应当授予何人?

    A.张某

    B.王某

    C.由张某和王某协商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人

    D.由张某和王某协商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驳回张某和王某的申请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王某将《战国策》的古文予以整理注释后出版,张某经王某同意将其译成英文。对此事说法中正确的有:

    A:王某对《战国策》注释本享有版权
    B:张某对英文版《战国策》享有版权
    C:张某有权禁止他人再将《战国策》译成外国文字
    D:出版社要出版张某的书应征得王某和张某的同意

    答案:A,B,D
    解析: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创作应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并保持原作品的完整性。对第三人而言,使用演绎作品需要得到演绎作品的作者和原作者双重许可。故本题选项为ABD。

  • 第3题:

    王某和许某合伙经营一辆货车,两人轮流驾驶。王某在驾驶期间,将一行人撞伤,下面对赔偿处理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对伤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和许某对伤者各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
    C.王某对伤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许某负次要责任
    D.应由王某、许某对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本题中王某作为合伙经营者之一,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某将行人撞伤,行人有权利向合伙人请求赔偿。如因王某过失,许某可以在合伙企业内部向王某追偿。

  • 第4题:

    根据2002年修订的保险法,以下说法正确是( )

    ①王某与养子小李不存在血缘关系,王某对小李不具有保险利益;②王某对自己的父母具有保险利益;③王某为妻子投保人寿保险,1年后离婚,该保单将因离婚丧失保险利益而失效;④王某向银行借款,银行经王某书面同意后,可以王某为被保险人投保借款限额以内的寿险。

    A.①②

    B.②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B

  • 第5题:

    以下权利的行使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是:()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辨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A选项中,无权代理时,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可以使效力未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显然属于形成权;B选项中,无权处分时,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始终有效,不再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需要王某的认可,故B项不属于形成权行使;C项,受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张某撤销合同可以改变法律行为的状况,属于形成权;D项,抵销权属于形成权。综上,只有B项不属于行使形成权,故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