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有效期内完成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1题: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不会作废。()
第2题:
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考试合格的,原记分分值不予消除。
第3题:
第4题:
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2年未在机构中执业的,考试合格证明将作废。( )
第5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当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