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李某不得担任的职务包括( )。A.师范大学校长B.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C.省政法委副书记D.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题目

李某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李某不得担任的职务包括( )。

A.师范大学校长

B.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C.省政法委副书记

D.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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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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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李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李某任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李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李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李某终身不得担任国家独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B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 年内”(选项 错误)不5 CD 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选项 A错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2题:

    李某担任某区人社局公务员。关于对李某的考核,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对李某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
    B.对李某的定期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本人
    C.李某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当年的年终奖金
    D.两个年度考核李某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答案:D
    解析:
    考点:公务员考核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 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
    该法第36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故B项说法正确,不选。
    该法第74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 享受年终奖金。”故C项正确,不选。
    该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 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注意其中的“连续两年”,故D项错误,应选。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刘某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蔡某担任甲公司代理人,但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B、李某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C、经甲公司书面同意,蔡某可以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D、律师事务所不得与甲公司维持委托关系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 第4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答案:C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A项不符合该条第4项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B项不符合该条规定。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费用属于办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据此,C项符合该条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9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指派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处于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律师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实习律师是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故D项违反该条规定。

  • 第5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答案:C
    解析:
    A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故A项错误。BC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88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因此,该所与李某辩护事务收费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同时,法律并未禁止预交办案费,故B项错误,C项正确。D项:《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