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监外执行方式,是指被判处()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A.拘役B.死刑C.无期徒刑D.有期徒刑

题目
保外就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监外执行方式,是指被判处()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A.拘役

B.死刑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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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CD
更多“保外就医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监外执行方式,是指被判处()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不能被予以监外执行的是( )。

    A.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B.怀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妇女
    C.生活不能自理,不至于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D.有2岁小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妇女

    答案:D
    解析: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第2题: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保外就医
    B.如发现王某系自伤自残,则不得对其适用保外就医
    C.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批
    D.批准机关应将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文书抄送检察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保外就医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3、4、5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B项正确,C项不正确。第267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白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故D项正确。

  •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折抵或计入刑期?

    A:被告人被逮捕的期间
    B:保外就医期间
    C:被监视居住的期间
    D: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

    答案:A,B,D
    解析: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监视居住不剥夺人身自由,故不能折抵刑期。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计入刑期以内。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的监外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在居住地犯罪或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后又犯罪的,从其被准予监外执行之日起至犯新罪后新判决执行前这段时间,应视为所服前罪判决的刑期。但是,在此期间,如前罪判决已执行完毕而尚在羁押的,其羁押日期应折抵新判决判处的刑期。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擅自离开居住地到外地犯罪的这段时间,不得计入服刑期。

  • 第4题: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某些法定情形出现时,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罪犯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丈夫死亡,父母患重病,尚有三个3-8岁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
    B.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监后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杀未果,危及生命
    C.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突发疾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D.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其已怀孕三个月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②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③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
    ④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不致危害社会的;
    ⑤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⑥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丈夫死亡,父母患病,孩子并非属于哺乳期,这些情况均不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不符合定义;
    B项: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自杀未果,依照关键信息“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不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定义;
    C项:丙判处有期徒刑,且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依照关键信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不致危害社会的”,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符合定义;
    D项:丙(女)被判处的为死刑,不符合关键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符合定义。

  • 第5题: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赖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患有严重糖尿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B.任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未交付执行,需要哺乳自己5个月大的儿子,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C.某监狱认为罪犯张某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提出书面意见时可以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D.罪犯吴某患有严重心脏病,有关机关可以凭借其曾经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的住院证明文件决定或者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 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选项赖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且不符合第二项规定情形,不得暂予监外执行,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再出具证明,以往证明文件无效。《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故C选项“可以”说法错误,应为 “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