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2)法院如何处理?

题目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2)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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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

    如果甲男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的下列处理得当的是()。
    A:支持其诉讼请求
    B: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C:不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D: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婚姻的成立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题中甲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婚姻已经成立。


    题中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成立,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因此甲男无权要求撤销婚姻,而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支持甲男的离婚诉讼请求,甲男赠与乙女的彩礼理应返还。

  • 第2题:

    由于父母工作忙,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卫玲,平时都惯着她。6岁时,卫玲回到父母身边。母亲发现卫玲经常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开始刻意地改变卫玲的行为,母女间常为此出现冲突。学校里的同学也跟卫玲合不来,卫玲为此感到非常沮丧,主动来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评估卫玲的问题后,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该是帮助卫玲()。

    A:加强自我同一性
    B:接纳自己身体和容貌
    C:改变人际间的冲突
    D: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

    答案:C
    解析:
    青少年的需求是一个复杂多元的概念。从发展的角度,我们可以对青少年个体发展性需要做以下概括:①接纳自己的身体与容貌,表现符合社会所规范的性别角色需求;②个体与同伴发展适当的人际关系;③追求独立自主,少依附父母及他人;④自食其力,寻求经济独立;⑤为未来的生涯做准备;⑥发展符合社会期望的认知技能和概念;⑦努力表现负责任的行为,追求理想和抱负;⑧为未来的婚姻和家庭做准备;⑨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符合现实世界的需求。由此可知,社会工作者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是帮助卫玲改变人际间的冲突。

  • 第3题:

    1、甲男与乙女从小青梅竹马,感情很好。转眼间,甲男已25周岁,乙女已24周岁,双方感情进一步加深,准备结婚。于是,双方父母在2001年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但甲男与乙女未到有关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男与乙女双方完全自愿,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B.甲男与乙女已达到法定婚龄,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C.甲男与乙女已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D.甲男与乙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的婚姻不成立


    B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

    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
    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
    C: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受理
    D:告知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婚姻的成立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题中甲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婚姻已经成立。


    题中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成立,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因此甲男无权要求撤销婚姻,而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支持甲男的离婚诉讼请求,甲男赠与乙女的彩礼理应返还。

  • 第5题:

    10、甲男与乙女从小青梅竹马,感情很好。转眼间,甲男已25周岁,乙女已24周岁,双方感情进一步加深,准备结婚。于是,双方父母在2001年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但甲男与乙女未到有关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男与乙女双方完全自愿,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B.甲男与乙女已达到法定婚龄,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C.甲男与乙女已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婚姻成立

    D.甲男与乙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的婚姻不成立


    甲男与乙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的婚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