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罗军在中山市小榄证某娱乐广场玩乐时认识了程某(14周岁),之后将程某带至中山市横栏镇某出租屋,当晚罗军以暴力手段对程某实施奸淫。随后几日,罗军强迫被害人程某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田伦经营大发廊内卖淫多次。期间,陈鹏,简友等人受罗军指使,在程某不在发廊卖淫是看管、控制程某,不准程某与外界联系。问:如何定性罗军、陈鹏、简友以及田伦的行为?
第1题:
F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李某升职,由程某接替其财务负责人岗位,在交接时,李某把相关会计文件转给程某即可。 ( )
第2题:
第3题:
1、2007年5月,程某窜至某镇西关地下道上方铁路旁,冒充“警察”查验杨某(女,13周岁)和其同学陈某(女,17周岁)的身份证。因二人没带,便以去“警区”了解情况为由,将杨某和陈某带至一处房内,对二人说如果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回家。二人害怕,嚎啕大哭,程某遂说:“看你们怪可怜的,没有身份证要回家也可以,不过要和我睡觉,谁完了事谁先回家。”二女生没有办法,便答应其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本案中,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且应从重处罚
B.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C.以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
D.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