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多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或者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分别计算。()
2.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份以上,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A、200B、300C、500
3.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B.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C.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D.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4.因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以下情形: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题:
利用信件传播邪教信息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