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书记员刘某于2014年7月接受该市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2014年9月,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某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最后,刘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检察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B.刘某两次向本院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的行为违法C.人民检察院

题目
某市检察院书记员刘某于2014年7月接受该市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2014年9月,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某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最后,刘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检察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

B.刘某两次向本院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的行为违法

C.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该市检察院书记员刘某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了解案情,有助于案情的进一步办理,不应对其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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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C
更多“某市检察院书记员刘某于2014年7月接受该市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2014年9月,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某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最后,刘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正确答案:D

  • 第2题:

    2008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2009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判(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房屋应重新归张某

    答案:B
    解析:
    房屋的所有人出卖该房,就同一标的物分别同两个人达成协议。但是,同刘某的合同签订后,办理了产权移转登记,发生了移转所有权的效果。不动产的所有权的移转是要式行为,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移转。且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一旦移转就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郝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张某与刘某约定,张某向刘某购买100万元货物,张某向刘某交付30万元定金,3日后张某向刘某交付25万元定金,刘某称定金给付不足并拒绝接受。关于该定金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已生效,因为张某与刘某已达成约定
    B.定金合同已变更,因为张某向刘某支付的定金数额少于约定的数额
    C.定金合同不生效,因为刘某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
    D.定金合同无效,因为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本题中,刘某对张某交付的定金数额存在异议并拒绝接受,导致定金没有完成交付,定金合同不生效。

  • 第4题:

    2016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判(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房屋应重新归张某

    答案:B
    解析:
    房屋的所有人出卖该房,就同一标的物分别同两个人达成协议。但是,同刘某的合同签订后,办理了产权移转登记,发生了移转所有权的效果。不动产的所有权的移转是要式行为,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移转。且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一旦移转就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郝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5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
    解析:
    AB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在诉讼开始之前就了解了案件情况,就应当优先做证人,故A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