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
第1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分别作出处理的情况有( )
A.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D.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第2题:
卫生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第3题:
第4题:
卫生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