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李某被判处拘役,应由()负责执行。A.公安机关B.法院C.检察院D.地税局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李某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 )

    A.看守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现第265条第5款——编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现第268条第2款——编者注)的解释》,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因此答案选B。

  • 第2题:

    甲、 乙、 丙三人, 共同实施盗窃。 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 6 年并判处罚金 2000 元, 乙被判处拘役 6 个月, 丙被判处管制 1年。 关于本案的执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判决由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
    B.乙的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C.丙的判决应当由看守所执行
    D.甲、 乙、 丙的刑罚执行期满, 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机关。 A 项中, 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两个刑罚,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53 条第 2 款规定,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执行。 由此可知, 有期徒刑的刑罚由监狱执行。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60 条规定,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 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刑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故,A 项错误。B 项中,乙被判处拘役,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 项正确。C 项中,丙被判处管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管制的刑罚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而非“看守所”,故,C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53 条第 5 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可知,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才发给释放证明,丙被判处管制刑,是不用发给释放证明的,故,D 项错误。

  • 第3题:

    犯罪嫌疑人甲因犯逃税罪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受诉人民法院对甲判处拘役8个 月,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执行5个月后,甲被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关于本案,有关 机关的错误做法有哪些?()
    ①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②人民法院对甲判处拘役8个月; ③甲的刑罚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④甲被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A.①②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
    B [解析]提起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执行,①做法无误。《刑法》笫42条规定:“拘役的 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该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在数罪并罚的情形下,拘役 最高不能超过1年。根据已知信息,本案不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形,故②做法错误。该法第43 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因此③做法无误。该法第81 条第1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 危险的,可以假释。故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④做法错误。

  • 第4题:

    下列关于刑罚的执行机关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被判处死缓,本案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B.李某被判处没收财产,本案应当由法院负责执行

      C.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肖某被判处管制,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答案:A,C,D
    解析:
    ACD。本地考查的是刑罚的执行机关。详情请参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

    据此可知,选项A错误,死缓应当由监狱来执行,选项C错误地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由监狱负责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据此可知,选项D错误,管制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详情请参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可知选项B正确。故,选ACD。

  • 第5题:

    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并得到了报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处拘役八个月
    C.王某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D.黄某在拘役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答案:B
    解析:
    我国《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故本题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