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两年内有( )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吊销广告主营业执照。A.1B.2C.3D.5 ”相关问题
  • 第1题: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 )。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应当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C.应当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D.给予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参考答案:A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2题:

      ④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A.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第3题: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

    A . 给以严重警告
    B . 予以取缔
    C . 吊销营业执照
    D . 吊销资质证书

    答案:D
    解析:
    第四版教材P70,《建筑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答案选D 。(2016年版教材P70)

  • 第4题:

    具有如下何种情形,可以成立诽镑罪成立条件所要求的“情节严重”:( )
    A.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B.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C.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D.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诽谤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讲解: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镑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 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布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 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 镑罪,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镑。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镑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诽镑罪的成立,要求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时才能成立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 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 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 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 第5题: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 )。

    A. 给以严重警告
    B. 予以取缔
    C. 吊销营业执照
    D. 吊销资质证书


    答案:D
    解析:
    《建筑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