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A:10%
B:12%
C:25%
D:30%
第1题:
第2题:
8、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12%
B.20%
C.30%
D.50%
第3题: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5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第4题: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12%
B.20%
C.30%
D.50%
第5题: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12%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