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甲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其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甲某不同意开具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根据现行宪法,在这一事件中,甲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A.沉默权B.平等权C.财产权D.受教育权

题目

外来务工人员甲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其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甲某不同意开具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根据现行宪法,在这一事件中,甲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

A.沉默权

B.平等权

C.财产权

D.受教育权


相似考题
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甲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其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 ”相关问题
  • 第1题: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选项B正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本题中民警的附言起到了普法的作用,是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普法教育,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选项C错误。文明执法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保障。由此可知,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正是文明执法的要求。
    选项D错误。梁某按照学校的要求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以看作是遇事找法的表现,因此不能认为其法治意识不强。

  • 第2题: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选项 B 正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本题中民警的附言起到了普法的作用,是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普法教育,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选项 C 错误。文明执法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保障。由此可知,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正是文明执法的要求。选项 D 错误。梁某按照学校的要求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以看作是遇事找法的表现,因此不能认为其法治意识不强。

  • 第3题:

    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北京

    B.上海

    C.广州

    D.深圳


    B 解析:《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则解释》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甲离开北京赴深圳期间并没有经常居所,因此仍应以其户籍所在地为民法意义上的住所。题中“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广州”。为迷惑选项。

  • 第4题: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真正可能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的是要求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单位。故A项错误。父母即使犯罪,也不影响其子女根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故B项正确。派出所对学校违法要求提出质疑,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文明执法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的无视。故C项错误。梁某要求出具该证明,是学校要求导致的,法治意识不强的是学校,而非梁某。故D项错误。

  • 第5题:

    户籍在某市的灵灵已满六周岁,要在本地上小学了,她应该选择( )。

    A.户籍所在地的任意学校考试入学
    B.家庭住址所在地的任意学校入学
    C.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D.家庭住址所在地的学校考试入学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结合题干,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