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A、国务院B、中央军委C、省法院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题目

(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A、国务院

B、中央军委

C、省法院

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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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D
更多“(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监督,A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B项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故C项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D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列哪些监督司法解释的行动是不合法的?


    A.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C.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任何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答案:A,B,D
    解析:

  • 第3题: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D

  • 第4题: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列哪些监督司法解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A、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曰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C、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任何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答案:A,B,D
    解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该法第32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答案应选A、B、D项。

  • 第5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B,C,D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明确,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可知,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法令,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B项错误;司法解释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C项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可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无权直接撤销司法解释,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