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制一种新产品,但乙公司研制成功后,被丙窃取,将该技术高价卖给丁公司,丁公司迅速占领了该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A.解除合同B.赔偿损失C.减少报酬D.若有违约金约定,给付违约金

题目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制一种新产品,但乙公司研制成功后,被丙窃取,将该技术高价卖给丁公司,丁公司迅速占领了该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A.解除合同

B.赔偿损失

C.减少报酬

D.若有违约金约定,给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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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就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代理人的名义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B.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院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C.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无权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D.甲公司只有征得乙公司同意才能向丁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债务人丁公司尚欠乙公司到期货款30万元,但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属于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甲公司已经造成损害,甲公司可以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丁公司代位行使乙公司的债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第2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制一种新产品,但乙公司研制成功后被丙窃取,丙将该技术高价卖给丁公司,丁公司迅速占领了该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

    A.解除合同

    B.赔偿损失

    C.减少报酬

    D.若有违约金约定给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在途买卖货物的风险。《合同法》 第144条规定:在途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已将标的 物交付承运人运输后,再寻找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 同,此时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在途买卖合同之动 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即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 丁公承担,因此选D。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桌椅,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由于乙公司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桌椅仍然没有交到甲公司,不过甲公司一时也用不着这些桌椅。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B.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C.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D.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
    解析:乙公司违约,需要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不过,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因为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没有给甲公司造成损失。违约金责任的承担不以造成损失为必要,但赔偿损失责任的承担则以造成损失为必要。

  •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A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时,可以向( )

    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A银行

    C.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可以作为追索对象的包括: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A公司)、保证人(丁公司)。

  •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甲公司分立之前欠丁公司债务100万,甲公司在分立时与丁公司书面约定,甲公司分立后100万的债务由乙公司独自承担。丁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丁公司应该向( )主张债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分立时已经与丁公司约定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担,因此,丁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不能向丙公司进行主张。

  •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农产品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约定甲公司每迟延交货1天,依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乙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将该批农产品转售给丙公司。但甲公司由于收购不畅,迟延了30天才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因此未能及时向丙公司供货,根据其与丙公司的合同约定,共支付违约金2万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作为其违约而致乙公司损失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总计3. 5万元的违约损害赔偿金
    C.乙公司可依违约金条款要求甲公司支付1. 5万元的违约金,由于该违约金低于乙公司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乙公司还可以请求法院增加5000元的赔偿金
    D.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本题中,由于甲公司的迟廷履行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因此乙公司除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支付1.5万元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增加5000元的赔偿金。而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后,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正确选项是CD。

  • 第9题:

    (2015年)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
    B.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代理的丙公司
    C.甲与丁公司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公司,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戊公司

    答案:A,B,C
    解析:
    ( 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 A)、双方代理(选项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选项 C);( 2)选项 D:属于无权代理。

  • 第10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了该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又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了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民法典》第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据此可知,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出卖在途货物时,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但本题中,甲公司与丁公司存在特殊约定,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交货”,即交货地点是广州。因此,货物交付之前风险依然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

  • 第1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桌椅。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若迟延交货,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由于乙公司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桌椅仍然没有交到甲公司,不过甲公司一时也用不着这些桌椅。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 B、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 C、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 D、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2011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丁公司承担。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选项A、B错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项技术秘密,但并未约定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无法确定。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享有该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 第1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代替乙公司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遂委托丁公司将该批建材运输至甲公司所在地,由于戊公司驾驶员徐某疲劳驾驶,徐某所驾车辆与丁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丁公司运输的建材部分损失并且未能如期向甲公司交货,引起纠纷。依法应由( )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乙公司

    C.丁公司

    B.丙公司

    D.戊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中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A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票据抗辩的限制(抗辩切断制度) 所谓“抗辩切断”,是指即使出现可以抗辩的事由,但是票据债务人不得用来抗辩持票人。抗辩切断只是针对“对人的抗辩”,因为此种抗辩事由是针对特定的持票人而言,如果换了其他人合法持票则票据债务人不能抗辩。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交由日本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丙运输公司收到货物后给甲公司出具了“凭指示”字样的提单。丁公司是正本提单持有人。丁公司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提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责任,也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责任,还可以选择向乙公司和丙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B.丁公司既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也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C.本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既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责任,也可以向无单提货人主张责任。正本提单持有人还可以要求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第3条的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具体由正本提单持有人选择。选项C正确。根据收货人一栏的记载状况,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其中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第12条的规定,除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外,托运人也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曱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票据抗辩、票据承兑
    讲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者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农产品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约定甲公司每迟延 交货1天,依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乙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农产 品购销合同,将该批农产品转售给丙公司。但甲公司由于收购不畅,迟延了 30天才向乙 公司交货。乙公司因此未能及时向丙公司供货,根据其与丙公司的合同约定,共支付违约 金2万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 5万元违约金作为其违约而致乙公司损失应承担的全部赔 偿责任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总计3. 5万元的违约损害赔偿金
    C.乙公司可依违约金条款要求甲公司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由于该违约金低于乙公司 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乙公司还可以请求法院增加5000元的赔偿金
    D.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亊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 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本题中,由于甲公司的迟延履行 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因此乙公司除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支付1. 5 万元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增加5000元的赔偿金。而曱公司支付违约金后,按照《合同 法》第114条的规定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正确选项是CD。

  • 第20题:

    (2015年)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
    B.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代理的丙公司
    C.甲与丁公司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公司,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戊公司

    答案:A,B,C
    解析:
    (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C);(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 第21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甲公司分立之前欠丁公司债务100万,甲公司在分立时与丁公司书面约定,甲公司分立后100万的债务由乙公司独自承担。丁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丁公司应该向( )主张债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分立时已经与丁公司约定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担,因此,丁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不能向丙公司进行主张。

  • 第22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制一种新产品,但乙公司研制成功后被丙窃取,丙将该技术高价卖给丁公司,丁公司迅速占领了该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
    A

    解除合同

    B

    赔偿损失

    C

    减少报酬

    D

    若有违约金约定,给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