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
(2)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3)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更多“简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相关问题
  • 第1题:

    英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是法律结构比较简单。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简述英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的种类。


    正确答案: 中世纪英国的制定法有宪章、诏令、条例和敕令等形式。
    (1)宣布权利存在或转移的文件均可称为宪章,内容多涉及公法;
    (2)国王政府为知道国家官吏的工作而制定的文件称诏令;
    (3)国王颁布的立法文件称条例;
    (4)经御前会议同意,由国王颁布的立法文件称敕令,敕令不能和条例相抵触。

  • 第3题:

    简述日本法律制度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日本法的多元特质:是混合法的典范;
    2.日本的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阶段性;
    3.日本法注重对经济的作用,其经济法较为发达;
    4.日本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重视对基本人权的保障。

  • 第4题:

    简述英国宪法的渊源中主要的宪法性法律。


    正确答案: 英国宪法被称为是“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被称作“柔性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宪法的渊源:
    1、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制定法(1679年《人身保护法》;1689年《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2、20世纪后的宪法性制定法(1911年和1949年的《国会法》;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例》;《退位法》和《摄政法》)。

  • 第5题:

    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议会主权原则;分权原则;责任内阁制;法治原则。

  • 第6题:

    简述英国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这种二元性的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2)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程序法。
    (3)英国没有一套独立的行政法院,这一点是与大陆法国家不同的。这也可以说是英国法的一个特点。
    (4)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其理由是检察官出席会破坏司法独立的原则。
    (5)成文法还是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这是英国法的又一个特点。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启蒙文学的特点。

    正确答案: 1.鲜明地拥护民主和自由,把文学作品作为启蒙的工具。
    2.取材于日常生活,市民阶层出身的人物更多地成为主人公。
    3.在小说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实际上,小说也是18世纪欧洲文学最重要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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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
    (2)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3)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古代印度法律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
    (2)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宗教在古代印度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3)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将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种群制度;
    (4)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是道德、生活和法律的箴言大全;
    (5)各种法典不是由国王或其他具有立法性质的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而是由宗教界的著名人士或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按社会需要和阶级利益而进行编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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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黄老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基本内容:
    第一,清静无为,顺乎民欲;
    第二,逆取顺守,德刑相济;
    第三,明具法令,进退循法;第四,约法省禁,除秦苛法。
    特点:第一,汉初黄老法律思想是融儒、道、法等诸家法律思想而形成的;
    第二,汉初黄老学说出现,不仅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一大转变,同时又具有继承先秦法律思想之先、又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之后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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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近代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2)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3)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简述古代印度法律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
    (2)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宗教在古代印度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3)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将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种群制度;
    (4)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是道德、生活和法律的箴言大全;
    (5)各种法典不是由国王或其他具有立法性质的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而是由宗教界的著名人士或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按社会需要和阶级利益而进行编纂的。

  • 第13题:

    简述日本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日本现代法律制度是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和日本固有法的某些制度三者的结合。战后40多年来,通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日本的法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是由原来属于罗马日耳曼法系演变成为兼有罗马日耳曼法系与英美法系特色的混合法系。造成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是在美国单独占领之下,美国法成了日本移植和学习的主要对象。另外,日本因有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制度,如调停与和解制度也同时并存并获得发展。这三者的结合,就构成了日本当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 第14题:

    简述英国近代宪法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2)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3)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

  • 第15题:

    简述英国当前的教育特点。


    正确答案: (1)教育行政体制建立在中央和地方所谓的“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上,重视专业咨询机构的中介作用;
    (2)义务教育阶段不分流,课程体现统一性和多样性结合的特点;
    (3)义务教育后实施灵活的分流机制;
    (4)师范教育已由定向模式向非定向模式过渡;

  • 第16题:

    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A、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特点是君主和宪法相结合。
    (1)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英王在法律上的权力非常大,但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英王的权力流于形式,要受宪法性法律、宪法性习惯法和判例的限制,通过这些习惯法和判例,逐渐形成了一条宪法原则,即“国王不能为非”,因为宪法赋予国王的权力是由议会和内阁行使的,若有错误,责任不在他而在内阁。他的活动大都是礼仪性的。
    虽然如此,但国王在英国还有重要意义:首先,没有国王,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就不能成立和存在。其次,英王还可被用来作为国会上、下两院以及和内阁间争议的仲裁者和内阁顾问,以调和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矛盾,同时英王作为“大英帝国”的象征。最后,英国资产阶级还可把英王作为特殊的后备武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利用宪法赋予国王的大权直接干预国家重大政治问题,以挽救资产阶级统治危机。
    (2)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由英王、贵族院(上院)平民院(下院)组成,但起主要作用的是平民院。英国是最早确立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国家,议会的两院制及职权划分都是由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法确定的,不是由成文的宪法性法律规定的。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过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才确定了议会是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贵族院议员由国王任命贵族担任;平民院议员由选举产生。
    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法案由政府或议员提出,先平民院通过,后交贵族院讨论。贵族院可否决、修改或补充,再经平民院同意后由国王批准公布。贵族院否决权只有2次,但财政法案贵族无否决权。平民院还享有行政和财政监督权,可对内阁提出质询和不信任案。贵族院可作为最高审级审判平民院提出的弹劾案、贵族议员的判国案和其他重罪案及民、刑上诉案。
    总之英国议会权力很大,是至高的、万能的。英国宪法学者戴雪说除不能把男女性别互变外,什么都可办到。
    (3)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政府与内阁是不同的概念。政府是全体大臣、副大臣、各部政务次官、执政党的督导员和王室官员的总称。内阁由首相、枢密院大臣和某些主要大臣组成。政府官员分政务官员和文官两类。政务官员包括大臣、国务大臣和财务次官,与内阁共进退;而各部的常务官(相当于副部长及以下各级政府官员)为文官,文官则不与内阁共进退,是比较稳定的行政官员。
    英国的内阁是17世纪出现的,前身是枢密院的核心。1832年选举改革后,确立了英国的责任内阁制。有以下内容:1、内阁是国家的最高管理机关,由议会平民院多数党组成,国王任命平民院多数党领袖为内阁首相,首相提出阁员名单,由国王批准;2、内阁定期向平民院报告工作,集体对平民院负责,并受平民院的监督;3、内阁必须取得平民院多数议员的信任,如果平民院多数议员对内阁的重大政策方针不予支持,内阁必须集体辞职,或请求国王解散平民院重新选举;新平民院仍不信任,则内阁必须全体辞职,另行组阁。英国责任内阁这些原则是由国家在长期国务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宪法性惯例确立下来的。
    (4)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英国是资产阶级国家中最早提出司法独立的,1689《权利法案》和1701《王位继承法》作了明确宣布。为此还规定实行法官终身职。英国无严格三权分立,未设最高法院,贵族院行使最高法院职权,所以不存在违宪审查权。立法和行政合二为一,并非牵制和制衡关系,这是英国国家制度的特点。
    B、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1627年的《权利请愿书》又重申1215年大宪章的规定,非经合法判决或依据英国法律,不得逮捕、拘禁英国任何自由人民或剥夺其所有土地,或取消其自由权利等。1689年《权利法案》宣布臣民享有一系列不可侵犯的权利,包括不受法律追究向国王请愿、议员应自由选举,议员在国会有言论和辩论自由权,臣民有权控诉国家官吏的不法行为等。

  • 第17题:

    简述元朝法律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明显的民族不平等性。(2)僧侣不受普通法律制约,由专门的审理机构负责审理。(3)军人单独立籍,军人犯法归枢密院审理。军户犯罪一般由专门的管军官审理。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日本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日本现代法律制度是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和日本固有法的某些制度三者的结合。战后40多年来,通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日本的法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是由原来属于罗马日耳曼法系演变成为兼有罗马日耳曼法系与英美法系特色的混合法系。造成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是在美国单独占领之下,美国法成了日本移植和学习的主要对象。另外,日本因有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制度,如调停与和解制度也同时并存并获得发展。这三者的结合,就构成了日本当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日本法律制度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日本法的多元特质:是混合法的典范;
    2.日本的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阶段性;
    3.日本法注重对经济的作用,其经济法较为发达;
    4.日本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重视对基本人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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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17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逐渐取代封建经济关系,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已经形成,并于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产生的。而英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妥协性特点,并由此导致英国宪法产生如下特点: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文件累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封建王权的形式得以保留下来;有些旧的法律成为了新宪法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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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这种二元性的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2)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程序法。
    (3)英国没有一套独立的行政法院,这一点是与大陆法国家不同的。这也可以说是英国法的一个特点。
    (4)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其理由是检察官出席会破坏司法独立的原则。
    (5)成文法还是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这是英国法的又一个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