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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正确答案: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战胜国通过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建立的帝国主义和平体系。

  • 第2题:

    试析传媒组织在信息生产中的“把关”作用及其实质。


    正确答案: 作用:(1)在传播内容中极力夸大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民主、和自由,制造“幸福生活”印象,灌输资产阶级价值观,以求增强社会成员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向心力;
    (2)通过无休止地刺激人们的享受欲望和把他们引向娱乐领域的方法,来转移社会成员对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问题的注意力;
    (3)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变形为抽象、暧昧的“我们与他们”、“市民与官僚”、“温和的多数与好斗的少数”、“英国人与他们的敌人”的对立和冲突,抹煞阶级统治关系,抑制劳动阶级意识的成长。
    (4)它们以传播通俗文化为名,实际上主要是选择通俗文化中落后的、对统治阶级有利的内容加以传播。
    实质:大众传播对新闻和信息的选择或“把关”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理解把关活动的实质之际,我们不应仅止于新闻价值或新闻要素分析,而是应该把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因素考虑在内。这是因为,第一,大众传播的新闻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并不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而是依据传媒的一定立场、方针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和加工活动;第二,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受到媒体的经营目标、受众需要以及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是,与媒介的方针和利益一致或相符的内容更容易优先入选、优先得到传播;第三,传媒的“把关”是一个多环节、有组织的过程,其中虽然也有记者、编辑个人的活动,但在媒介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下,个人因素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把关”过程及其结果,在总体上是传媒组织的立场和方针的体现。

  • 第3题:

    如何评价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正确答案: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重新确立了战后统治的新秩序,暂时调和了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但这一体系不可能消除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因此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

  • 第4题:

    试析宏观经济法的体系结构。


    正确答案: 宏观经济法,又称“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政府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与微观经济法并列的一个部门经济法,宏观经济法所关注的是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平衡和协调。宏观经济法分为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和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一)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宏观经济法一般法主要规范宏观经济调控的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国家和国家经济规制机关的经济权力、经济权利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对各特别法起到统领的作用。例如,《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等等。
    (二)宏观经济法特别法。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主要规范国家在利用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时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等,主要包括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协调法以及计划指导法等。
    (1)财政法。财政法是指调整在政府分配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过程中所产生的财政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应然法上的考察,财政法应当由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两部分组成。财政收支法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财政融资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投资法;财政管理法包括预算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其中财政收支划分法又包括财政级次划分法、财政支出划分法和财政收入划分法等;财政融资法又包括国债法、彩票法等。
    (2)税法。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部分。税收实体法,包括商品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和关税法)、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财产税(资源税法、房产税法、土地使用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契税法、车船使用税法等)和行为税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四大类的法律制度。税收程序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程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税务管理制度、税款征收制度、税务检查制度和税务代理制度等。
    (3)货币政策法。货币政策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运用货币政策调节货币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货币政策法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法和政策性银行法。中央银行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所产生的货币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央银行是金融活动的核心机构,担负着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管理金融活动,干预国家经济的重要职能。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法则是关于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宗旨、经营目标、业务领域、业务方式、组织体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
    (4)收入分配法。收入分配法是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民收入往往涉及到初步分配和再次分配(二次分配)。国家适度地介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领域,如推行财政工资制度和企业的最低工资制度等。国家全面地主导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领域,如推行贫困人口扶持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就业促进措施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
    (5)产业政策法。产业政策法是调整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体现了产业政策的法律化。产业政策法体系由产业结构政策法和产业组织政策法组成。产业组织政策法主要包括竞争政策法、直接规制政策法和中小企业政策法。产业结构政策法包括投资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等。
    (6)区域经济协调法,是指调整政府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区域经济关系既有层次性,又有交叉性:第一层次体现中央政府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战略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选择,引导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相协调。第二层次体现地方政府在国家的宏观政策指导下,自主调节本*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地区利益的最大化。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扶助,则体现了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交叉性。
    一般来说,扶贫既包括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扶助,也包括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中贫困地区的扶助。
    (7)计划指导法。计划指导法是宏观调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审批与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计划指导法包括计划法和统计法两部分。

  • 第5题:

    简述华盛顿体系及其实质。


    正确答案:华盛顿会议是巴黎和会的继续和发展,它在承认美国在远东及太平洋地区占有相对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条约,修改和补充了《凡尔赛条约》中的一些条款,解决了巴黎和会上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建立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亚太地区新的国际关系结构,被称为华盛顿体系。华盛顿体系的实质是战胜国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基本完成了对战后列强关系的调整和对世界秩序的重新安排。

  • 第6题:

    简述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正确答案:指一战之后通过巴黎和会、华盛顿会议所签订的各项条约和通过的决议案所构成的帝国主义统治世界的新秩序。1919年1月至6月,一战战胜国与战败国举行巴黎和会,会议标榜建立永久和平,实际上是英法美日意等国分配战争赃物,重新瓜分世界,策划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的会议。会议的结果是签订了对德国的奴役性的《凡尔赛和约》,和约规定建立国际联盟,重划德国疆界,瓜分德国海外殖民地,限制德国军备以及德国赔款和其他经济条款。和约连同会后签订的对奥地利《圣日耳曼条约》、对匈牙利《讷依条约》、对保加利亚《特里亚农条约》和对土耳其的《色佛尔条约》一起构成了凡尔赛体系,确立了帝国主义国家在欧洲和中东地区的统治新秩序,但没有解决帝国主义国家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特别是在中国的利益冲突及帝国主义国家间海军力量对比问题。在美国的建议下,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美英日法意荷比葡中等九国在华盛顿召开国际会议以解决上述问题。会议期间签订了《四国条约》、《五国海军条约》和《九国公约》,通过这三个条约建立了美英日法四国同盟,规定了美英日法意的海军吨位对比,确立了在中国“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美国从中受益最大,它不仅达到了拆散英日同盟,取得与英国同等海军地位的目的,还使得其在与日本争夺中国的较量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会议过程中中日双方签订了《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中国收回山东主权,废除了“二十一条”部分条款。这些条约和决议构成了华盛顿体系,确立了帝国主义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统治新秩序。华盛顿体系是凡尔赛体系的补充和发展,是战胜国中西方大国瓜分世界的继续,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是一战后帝国主义对如何统治世界所做出的新安排。体系并没有消除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它只是帝国主义国家按照当时的实力相互妥协的产物,其中包含着战胜国与战败国的矛盾,战胜国之间英美、英法、美日间的矛盾,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半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以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因而危机四伏,只能维持短暂的和平。随着帝国主义力量对比的新变化,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最终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彻底崩溃。

  • 第7题:

    试析经济法的规范方式体系。


    正确答案:(1)授权性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是指经济法对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确认,指明行为主体可以拥有何种权利或取得何种资源,亦称权利性规范。例如,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认可”即意味着“授权”或“允许”政府的为或不为,法律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必须“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不能“为”。至于政府及其授权的经济规制部门如何行使经济规制的职权,自然涉及到许多授权性规范。凡是政府未经授权而“为”的,或政府虽经授权而“不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责任人被处分、撤职,对受损害人给予国家赔偿等。
    (2)任意性规范方式。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某种条件下,法允许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从而
    为行为主体提供一种选择。任意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简单等同。任意性规范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相互的权利义务作出法律规定以外的约定,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则依法律的规定行事。例如,经济法在调整政府与承包、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的关系时,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形成合意的原则。当政府不适当的干预给权利主体造成损害时,权利主体可以适用赔偿、返还等经济责任方式,要求政府作出赔偿或返还,但也可以放弃向政府索偿的要求。授权性规范规定的权利,权利主体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却不能任意作出任何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处分。
    (3)义务性规范方式。义务性规范,指的经济法规定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即直接规定人们应履行的某种义务。例如,制定税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明确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保证税收足额、及时入库,虽对涉税违法规定了惩罚性的措施,但不是其立法的主要目的。但不管怎么样,当纳税人违反纳税义务,未按期交纳税款的,将受到交纳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4)禁止性规范方式。禁止性规范,指的是在某种情况下,经济法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并对于违法者施以惩罚性的罚款、没收等经济制裁措施。例如,抗税逃税、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都将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处罚。
    (5)提倡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是指在什么条件下,经济法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充分调动各经济主体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健康发展为目标,因而对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大量地采用提倡性规范以及物质、精神奖励的形式。它又包含鼓励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两种方式。

  • 第8题:

    试析财政法的体系。


    正确答案:财政法的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前者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财政融资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投资法;后者包括预算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这是从应然法上的考察,是一个较为完善的财政法体系应当包括的部分。而目前的经济法学教材多从实然法的角度来介绍财政法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限于篇幅,本章亦主要介绍这四大部分内容,再回应博彩业日渐蓬勃的现状而加以论述彩票法的内容。其他部分仅在此略为提及:
    (1)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程中所
    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处于基础性部门法的地位,是财政法的核心内容。该部分包括财政级次划分、支出划分和收入划分等制度。
    (2)财政融资主要是指筹集融通的各种保险基金、邮政储蓄存款、政府担保债务和发行的各种政府债券等。财政融资具有有偿性、政策性、安全性和补充性。财政融资法主要包括国债法、彩票法等。
    (3)财政投资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以建造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财政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各种财政性资金。财政投资法是调整财政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库是指政府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口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它由国库集中收入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国库制度主要是国库管理制度,我国现已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并建立起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法需要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各环节予以监督、管理和规范。
    (6)财政监督法是调整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华盛顿体系及其实质。

    正确答案: 华盛顿会议是巴黎和会的继续和发展,它在承认美国在远东及太平洋地区占有相对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条约,修改和补充了《凡尔赛条约》中的一些条款,解决了巴黎和会上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建立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亚太地区新的国际关系结构,被称为华盛顿体系。华盛顿体系的实质是战胜国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基本完成了对战后列强关系的调整和对世界秩序的重新安排。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正确答案: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战胜国通过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建立的帝国主义和平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是市场经济内在理念和经济社会化的要求所决定的一项基础性原则。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经济实质公平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济实质公平主要表现为交易公平,这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目标。经济法以不对等追求实质公平,主要通过限制意思自治来追求公平,即在承认经济法主体的资源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条件下追求结果上的公平。通过公平的竞争,使参与竞争的各方在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济公平应当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要求市场交易主体依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展开良性的竞争,不因一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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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规范方式体系。

    正确答案: (1)授权性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是指经济法对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确认,指明行为主体可以拥有何种权利或取得何种资源,亦称权利性规范。例如,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认可”即意味着“授权”或“允许”政府的为或不为,法律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必须“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不能“为”。至于政府及其授权的经济规制部门如何行使经济规制的职权,自然涉及到许多授权性规范。凡是政府未经授权而“为”的,或政府虽经授权而“不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责任人被处分、撤职,对受损害人给予国家赔偿等。
    (2)任意性规范方式。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某种条件下,法允许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从而
    为行为主体提供一种选择。任意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简单等同。任意性规范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相互的权利义务作出法律规定以外的约定,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则依法律的规定行事。例如,经济法在调整政府与承包、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的关系时,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形成合意的原则。当政府不适当的干预给权利主体造成损害时,权利主体可以适用赔偿、返还等经济责任方式,要求政府作出赔偿或返还,但也可以放弃向政府索偿的要求。授权性规范规定的权利,权利主体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却不能任意作出任何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处分。
    (3)义务性规范方式。义务性规范,指的经济法规定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即直接规定人们应履行的某种义务。例如,制定税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明确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保证税收足额、及时入库,虽对涉税违法规定了惩罚性的措施,但不是其立法的主要目的。但不管怎么样,当纳税人违反纳税义务,未按期交纳税款的,将受到交纳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4)禁止性规范方式。禁止性规范,指的是在某种情况下,经济法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并对于违法者施以惩罚性的罚款、没收等经济制裁措施。例如,抗税逃税、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都将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处罚。
    (5)提倡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是指在什么条件下,经济法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充分调动各经济主体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健康发展为目标,因而对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大量地采用提倡性规范以及物质、精神奖励的形式。它又包含鼓励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两种方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析维也纳体系。


    正确答案: 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和《神圣同盟条约》、《四国同盟条约》共同构成了维也纳体系。它以均势原则、正统主义和补偿原则等为指导思想,在拿破仑帝国瓦解后的欧洲,建立起多极的政治均势,并暂时维持了欧洲封建列强间的和平与协调。1848年法、意、奥、普等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给欧洲封建制度以沉重打击,冲击了维也纳体系。1853年的克里米亚战争将维也纳体系进一步推向解体。
    评价:首先,它代表四大国的意志,也可以说是代表了落后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因为除英国与荷兰之外的其他国家此时还都是封建专制国家),它按照大国的意志重新划分欧洲版图,恢复欧洲旧的统治秩序。
    其次,它是欧洲专制君主们企图采用高压手段,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体现;他反对社会进步,任意践踏弱小民族的利益,是一种历史的反动。
    第三,在维也纳体系下,各国常用召开会议的办法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欧洲各国之间战争的频繁程度,客观上促进了近代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四,第一次巴黎和约和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改变了欧洲的政治地图,为欧洲大国间的关系创造了政治军事力量的平衡,使欧洲大国大体上形成了一种领土均势,这是均势的最重要含义。维也纳会议所做出的欧洲领土安排,首先是为了防止法国东山再起构筑的一道安全堤坝。其次,会议所进行的地缘政治安排,还使得在中欧出现了德意志邦联,使俄国的势力局限于东欧,让英国把扩张重点放在海外,使其履行其维持欧洲均势的作用。
    维也纳会议所追求的力量平衡,只是在各大国之间谋取力量对比的大致平衡,而非绝对的平衡。平衡与均势只能是暂时的,相对的。认为通过建立国际政治权力均势,就可以导致欧洲的安宁和繁荣,是一相情愿。现实的国际政治中,国家追求的不是均势,而是权力的优势。

  • 第14题:

    试析指示公文日趋减少的现象和实质。


    正确答案: 日趋减少的现象分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行“指示信”和“指示”公文来取代“训令”,目的是既可以实施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又体现政治上平等的同志关系。建国后的历次公文处理法规也从未对指示的运用权限级别加以限制,县以上领导机关对下级做布置、指导,都可以使用指示。但是由于指示具有权威性,中低层领导机关对下级发布指示呗视为妄自尊大,将本来属于指示用途的公文写成了通知或意见。
    这种变化的实质是“指示公文通知化、意见化”,也可以说成是“通知文种的指示化”,即通知文种部分地取代了指示文种的用途。

  • 第15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是市场经济内在理念和经济社会化的要求所决定的一项基础性原则。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经济实质公平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济实质公平主要表现为交易公平,这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目标。经济法以不对等追求实质公平,主要通过限制意思自治来追求公平,即在承认经济法主体的资源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条件下追求结果上的公平。通过公平的竞争,使参与竞争的各方在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济公平应当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要求市场交易主体依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展开良性的竞争,不因一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 第16题:

    目前的国际体系是()。

    • A、雅尔塔体系
    • B、维也纳体系
    • C、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 D、多极竞争体系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试析市场规制法一般法的体系结构。


    正确答案:市场规制法一般法解决的是有关微观经济领域法律规制的一般性问题,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解决谁可以进入微观经济领域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二是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解决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如何保障市场能够公平、有效运行的问题。我们认为,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市场主体规制法,二是市场运行规制法。
    (一)市场主体规制法。除了解决市场准入问题以外,市场主体规制法同时解决市场规制主体和市场被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市场运行规制法。保证市场能够有效运行,确保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能够通过市场的有效运行得以实现,保障经济法目标价值趋向下的市场功能能够得以发挥作用,必须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规制手段,这些手段所表现出的法律制度,即“市场运行规制法”。市场运行规制法着眼于通过法律规制的手段,解决影响市场有效运行的市场缺陷,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行,根据其所针对的市场缺陷在经济学上的不同性质,市场运行规制法包括:公平交易规制法和市场信息规制法。

  • 第18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抑强扶弱法,经济法所追求的是实质公平。它通过对强势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法律限制或增加其法律义务,防止其以强凌弱,打击其破坏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从而实现与其它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实质公平。同时,微观经济法对市场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予以加强型的法律保护。例如,《反垄断法》强调对中小企业或新入市企业利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产品质量法》强调对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强调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同时,上述法律还赋予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更多的法律权利和权利救
    济手段,使他们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所以,微观经济法中的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贯彻实质公平原则的法。

  • 第19题:

    试析微观经济法的结构体系。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微观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体经济行为之法,可以分为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一)微观经济法一般法。
    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两个部分。
    (1)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主体可以分为经济法的规制主体(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亦可称为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即在国家不便或不能的领域里,替代政府起着规制市场主体的特殊作用的各类民间社会团体、行会组织、各类交易所和各类商品交易会的常设机构、政策性经营企业和专事国有资产投资或控股管理的企业)与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亦可称为市场交易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经济主体或经济人)。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很多是针对各种经济主体本身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状况作出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既是市场规制主体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行为的依据,同时也是对其规制行为的规制。对于市场规制主体来说,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可为。他们的规制行为必须依法法施行,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
    (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调整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信息规制法。前者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等三方面的内容。后者则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和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等七部分内容。
    (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
    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应当包括消费品市场(如粮食市场、烟草市场、食盐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和消费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生产资料市场(如能源市场、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市场(如法律服务市场、电信服务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和要素市场(如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无形财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以及包括货物、技术进、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进出口市场在内的对外贸易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四个部分。

  • 第20题:

    问答题
    试析微观经济法的结构体系。

    正确答案: 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微观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体经济行为之法,可以分为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一)微观经济法一般法。
    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两个部分。
    (1)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主体可以分为经济法的规制主体(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亦可称为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即在国家不便或不能的领域里,替代政府起着规制市场主体的特殊作用的各类民间社会团体、行会组织、各类交易所和各类商品交易会的常设机构、政策性经营企业和专事国有资产投资或控股管理的企业)与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亦可称为市场交易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经济主体或经济人)。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很多是针对各种经济主体本身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状况作出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既是市场规制主体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行为的依据,同时也是对其规制行为的规制。对于市场规制主体来说,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可为。他们的规制行为必须依法法施行,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
    (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调整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信息规制法。前者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等三方面的内容。后者则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和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等七部分内容。
    (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
    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应当包括消费品市场(如粮食市场、烟草市场、食盐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和消费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生产资料市场(如能源市场、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市场(如法律服务市场、电信服务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和要素市场(如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无形财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以及包括货物、技术进、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进出口市场在内的对外贸易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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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 微观经济法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抑强扶弱法,经济法所追求的是实质公平。它通过对强势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法律限制或增加其法律义务,防止其以强凌弱,打击其破坏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从而实现与其它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实质公平。同时,微观经济法对市场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予以加强型的法律保护。例如,《反垄断法》强调对中小企业或新入市企业利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产品质量法》强调对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强调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同时,上述法律还赋予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更多的法律权利和权利救
    济手段,使他们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所以,微观经济法中的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贯彻实质公平原则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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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单选题
    目前的国际体系是()。
    A

    雅尔塔体系

    B

    维也纳体系

    C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D

    多极竞争体系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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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试析指示公文日趋减少的现象和实质。

    正确答案: 日趋减少的现象分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行“指示信”和“指示”公文来取代“训令”,目的是既可以实施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又体现政治上平等的同志关系。建国后的历次公文处理法规也从未对指示的运用权限级别加以限制,县以上领导机关对下级做布置、指导,都可以使用指示。但是由于指示具有权威性,中低层领导机关对下级发布指示呗视为妄自尊大,将本来属于指示用途的公文写成了通知或意见。
    这种变化的实质是“指示公文通知化、意见化”,也可以说成是“通知文种的指示化”,即通知文种部分地取代了指示文种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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