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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最为典型的国家是【 】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瑞士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简述美国国会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正确答案: 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弹劾。国会通过的法律,一旦生效,除非被宣布违宪,法院必须执行。但法院也有权审查国会立法,一旦某项法律被宣布违宪,它就不再执行。

  • 第3题:

    简述分权型投资模式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 ①投资主体多元化,即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投资主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
    ②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有一个大致的划分;
    ③投资领域内各经济主体间经济关系完全是一种商品经济关系;
    ④国家对投资管理主要采取间接管理,经济手段是主要管理手段。

  • 第4题:

    最早系统地确立了分权制衡制度的是()。

    • A、美国宪法
    • B、英国的权利法案
    • C、英国民权法
    • D、中国宪法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简述杰斐逊的分权制衡理论。


    正确答案: 在洛克和孟德斯鸠之后,对分权制衡理论贡献较大的是美国的宪政实践者杰斐逊。他主张,政府的合法权力只能得自于人民,人民必须控制政府;只要通过人民的自由选举产生国会并在国家机构中实行三权分立,就可以达到主权在民的目的。因此他的分权制衡理论具有鲜明的以人民主权为前提的权力制约的特色。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分权型投资模式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 ①投资主体多元化,即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投资主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
    ②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有一个大致的划分;
    ③投资领域内各经济主体间经济关系完全是一种商品经济关系;
    ④国家对投资管理主要采取间接管理,经济手段是主要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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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分权制衡美国模式的特征。

    正确答案: 其三权分立比较明显,但在实际运作中,其分权制衡呈现出交错重叠的特征。从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来看,国会的立法权需要总统签署后才能生效;总统任命主要官员需经国会参议院同意。从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来看,总统可以任命法官,但法官又不依附于总统。从立法与司法的关系来看,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进行弹劾。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分权制衡除了体现在上述三部门之外,还体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国会参众两院之间等等。当然,分权制衡并没有否定协调合作。何时以何为重,关键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对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认知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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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理论的内容。

    正确答案: 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以英国君主立宪制为原型,在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三权互相制衡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
    在以权力约束权力理念之下,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表现为一整套权力结构的设计。
    首先,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应当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来行使。他强调,各个城市和地区的人民应各自选出代表参加议会。为数不多的代表能够讨论大众聚集在一起不适宜讨论的问题,这是代议制最大的好处。他认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的人应单独组成贵族院,由一般群众选举产生的代表则组成平民院。议会两院同时拥有立法权,相互牵制,以制止贵族和平民的相互侵犯。另外,涉及贵族的案件还应由贵族院审理。他还指出,立法机关的集会应由行政机关召集,以实现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第二,孟德斯鸠认为行政权力和军队应交由国王掌握。行政权力处事需要当机立断,急速行动,因而行政权力和军队由一人掌握比较合适。立法机关有权审查它所制定法律的实施,以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但不应有权审讯执政者本人,这对防止立法机关的专制,是很有必要的。他还认为行政机关有权制止立法机关的越权行为,以“反对权”参与立法。他提出立法机关有随时解散军队的权力,以防止军队成为行政权力压迫人民的工具。
    第三,孟德斯鸠强调司法独立原则。他所谓的“司法独立”,就是司法权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力。由选自人民阶层的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干涉。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孟德斯鸠对洛克分权理论的一大突破。司法被明确为与立法、行政并立的权能,使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关键,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障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
    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论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对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建设,功不可没;至今这一理论仍被西方国家奉为政权建设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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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单选题
    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最为典型的国家是 ( )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瑞士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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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汉密尔顿的分权与制衡思想。

    正确答案: 汉密尔顿推崇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批评共和政体,认为国会权势过大后果严重。他修改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加强议会中富有者和出生高贵的人的力量,加强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力量,力图以此削弱民主的因素。
    限制议会权力:议会设立参议院和众议院;给予行政首脑和司法机关以更大的权力;承认议会对总统的弹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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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分权制衡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正确答案: 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模式。
    第二,以立法为重点、侧重议会权力的英国模式。
    第三,以行政权力为重心的法国模式。
    第四,独特的瑞士模式的民主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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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英国的分权制衡模式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简述汉密尔顿的分权与制衡思想。


    参考答案:

    汉密尔顿推崇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批评共和政体,认为国会权势过大后果严重。他修改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加强议会中富有者和出生高贵的人的力量,加强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力量,力图以此削弱民主的因素。
    限制议会权力:议会设立参议院和众议院;给予行政首脑和司法机关以更大的权力;承认议会对总统的弹劾权。


  • 第14题:

    简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理论的内容。


    正确答案: 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以英国君主立宪制为原型,在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三权互相制衡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
    在以权力约束权力理念之下,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表现为一整套权力结构的设计。
    首先,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应当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来行使。他强调,各个城市和地区的人民应各自选出代表参加议会。为数不多的代表能够讨论大众聚集在一起不适宜讨论的问题,这是代议制最大的好处。他认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的人应单独组成贵族院,由一般群众选举产生的代表则组成平民院。议会两院同时拥有立法权,相互牵制,以制止贵族和平民的相互侵犯。另外,涉及贵族的案件还应由贵族院审理。他还指出,立法机关的集会应由行政机关召集,以实现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第二,孟德斯鸠认为行政权力和军队应交由国王掌握。行政权力处事需要当机立断,急速行动,因而行政权力和军队由一人掌握比较合适。立法机关有权审查它所制定法律的实施,以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但不应有权审讯执政者本人,这对防止立法机关的专制,是很有必要的。他还认为行政机关有权制止立法机关的越权行为,以“反对权”参与立法。他提出立法机关有随时解散军队的权力,以防止军队成为行政权力压迫人民的工具。
    第三,孟德斯鸠强调司法独立原则。他所谓的“司法独立”,就是司法权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力。由选自人民阶层的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干涉。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孟德斯鸠对洛克分权理论的一大突破。司法被明确为与立法、行政并立的权能,使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关键,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障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
    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论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对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建设,功不可没;至今这一理论仍被西方国家奉为政权建设的普遍原则.

  • 第15题:

    简述分权制衡的含义


    正确答案: 分权即权力分立,指国家权力不能集中于国家机构的某个部门或一部分人,而应当合理地分割成若干部门,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和不同的人所执掌。制衡则是指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应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平衡。其中任何一部分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

  • 第16题:

    简述分权制衡美国模式的特征。


    正确答案: 其三权分立比较明显,但在实际运作中,其分权制衡呈现出交错重叠的特征。从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来看,国会的立法权需要总统签署后才能生效;总统任命主要官员需经国会参议院同意。从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来看,总统可以任命法官,但法官又不依附于总统。从立法与司法的关系来看,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进行弹劾。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分权制衡除了体现在上述三部门之外,还体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国会参众两院之间等等。当然,分权制衡并没有否定协调合作。何时以何为重,关键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对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认知和考虑。

  • 第17题:

    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 A、英国
    • B、法国
    • C、美国
    • D、瑞士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单选题
    下列属于英国分权制衡模式特点的是 ( )
    A

    议会与内阁之间的相互制衡

    B

    国会与总统之间的分权制衡

    C

    国会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D

    总统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美国国会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正确答案: 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弹劾。国会通过的法律,一旦生效,除非被宣布违宪,法院必须执行。但法院也有权审查国会立法,一旦某项法律被宣布违宪,它就不再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结合具体制度论述美国的分权制衡模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A

    英国

    B

    法国

    C

    美国

    D

    瑞士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三权分立的典型国家是美国。英国是议会内阁制、瑞士是委员会制、法国是半总统制。故选C。

  • 第22题:

    单选题
    最早系统地确立了分权制衡制度的是()。
    A

    美国宪法

    B

    英国的权利法案

    C

    英国民权法

    D

    中国宪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分权制衡模式的特征。

    正确答案: 英国的权力制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上,两种权力几乎是融合的,首先是人员上的重叠,政府大臣全部由议会成员担任;其次是议会授权政府立法;第三是政府可以通过议会党团控制议会。当然下院可以通过质询、辩论、批准立法、倒阁等控制政府。二是司法与立法上,首领大法官可以参加议会的立法事务,法院受议会立法的约束,但不受议会决议的约束。其司法独立是不彻底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