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碱酯酶复活剂不具备的药理作用是A、恢复已经老化的胆碱酯酶活性B、与阿托品合用可发挥协同作用C、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D、增加全血胆碱酯酶活性E、解除烟碱样症状

题目

胆碱酯酶复活剂不具备的药理作用是

A、恢复已经老化的胆碱酯酶活性

B、与阿托品合用可发挥协同作用

C、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

D、增加全血胆碱酯酶活性

E、解除烟碱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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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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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胆碱酯酶复活剂不具备的药理作用是:
    A.恢复已经老化的胆碱酯酶活性
    B.解除烟碱样症状
    C.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
    D.与阿托品合用可发挥协同作用
    E.增加全血胆碱酯酶活性


    答案:A
    解析:
    胆碱酯酶复活剂等解毒药在体内能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酰基结合,而将其中胆碱酯酶游离,恢复其水解乙酰胆碱的活性,但仅对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胆碱酯酶有效,已“老化”的酶的活性难以恢复,所以用药越早越好。

  • 第2题:

    实施某些毒物中毒解救过程中,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解救的注意事项是

    A: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毒蕈碱样作用较强
    B:胆碱酯酶复活剂不需要稀释,可直接注射
    C:胆碱酯酶复活剂与阿托品联用无协同作用
    D:中毒已经超过3日使用胆碱酯酶复活剂仍然有效
    E:切勿两种或多种胆碱酯酶复活剂同时应用,以免毒性增加

    答案:E
    解析:
    解救有机磷中毒切勿两种或多种胆碱酯酶复活剂同时应用,以免毒性增加(E)。其他备选答均不正确。胆碱酯酶复活剂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患者昏迷苏醒的作用比较明显;阿托品对毒蕈碱样作用和防止呼吸中枢抑制的作用较强,二者合用可取得协同效果(A,C)。复活剂用量过大、注射过快或未经稀释直接注射,均可引起中毒(B)。有机磷中毒超过3日或慢性中毒者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已老化,使用复活剂无效(D)。

  • 第3题:

    实施某些毒物中毒解救过程中,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解救的注意事项是()

    A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毒蕈碱样作用较强

    B胆碱酯酶复活剂不需要稀释,可直接注射

    C胆碱酯酶复活剂与阿托品联用无协同作用

    D中毒已经超过3日使用胆碱酯酶复活剂仍然有效

    E切勿两种或多种胆碱酯酶复活剂同时应用,以免毒性增加


    E

  • 第4题:

    胆碱酯酶复活剂不具备的药理作用是

    A、恢复已经老化的胆碱酯酶活性
    B、解除烟碱样症状
    C、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
    D、与阿托品合用可发挥协同作用
    E、增高全血胆碱酯酶活性

    答案:A
    解析: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造成乙酰胆碱在体内的大量蓄积,引起M样症状、N样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剂包括胆碱酯酶复能剂和抗胆碱能药。胆碱酯酶复能剂(氯解磷定)能恢复被抑制的胆碱酯酶的活力,提高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但对中毒后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

  • 第5题:

    实施某些毒物中毒解救过程中,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解救的注意事项是( )

    A: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毒蕈碱样作用较强
    B:胆碱酯酶复活剂不需要稀释,可直接注射
    C:胆碱酯酶复活剂与阿托品联用无协同作用
    D:中毒已经超过3日使用胆碱酯酶复活剂仍然有效
    E:切勿两种或多种胆碱酯酶复活剂同时应用,以免毒性增加

    答案:E
    解析:
    本题考查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解救中毒的注意事项。备选答案A、B、C、D均不是正确答案。胆碱酯酶复活剂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患者昏迷苏醒的作用比较明显;阿托品对毒蕈碱样作用和防止呼吸中枢抑制的作用较强,二者合用可取得协同效果(A,C)。复活剂用量过大、注射过快或未经稀释直接注射,均可引起中毒(B)。有机磷中毒超过3日或慢性中毒者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已老化,使用复活剂无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