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400元,应纳税额为960元。则王先生一月份工资收入的平均税率为( )。(设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A.0.1B.0.12C.0.15D.0.2

题目

王先生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400元,应纳税额为960元。则王先生一月份工资收入的平均税率为( )。(设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

A.0.1

B.0.12

C.0.15

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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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A.宫本女士(非居民个人)2019年10月在中国境内出版一部小说,获得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则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800元

    B.王先生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10000元,持股期为1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C.王先生持有非上市B公司股票,取得股息20000元,持股期6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D.李女士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5000元,持股期13个月,则应纳税额为0元


    宫本女士(非居民个人) 2019 年 10 月在中国境内出版一部小说,获得一次性稿酬收入 30000 元,则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4800 元;王先生持有非上市 B 公司股票,取得股息 20000 元,持股期 6 个月,则应纳税额为 2000 元

  • 第2题:

    1、下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错误的有()。

    A.宫本女士(非居民个人)2019年10月在中国境内出版一部小说,获得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则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800元

    B.王先生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10000元,持股期为1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C.李女士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5000元,持股期13个月,则应纳税额为0元

    D.王先生持有非上市B公司股票,取得股息20000元,持股期6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宫本女士(非居民个人) 2019 年 10 月在中国境内出版一部小说,获得一次性稿酬收入 30000 元,则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4800 元;王先生持有非上市 B 公司股票,取得股息 20000 元,持股期 6 个月,则应纳税额为 2000 元

  • 第3题:

    某中国公民月工资收入15000元,本年度提供技术咨询获得报酬5000元,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100000元,该居民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及所得税额。(假设专项扣除为60000元/年,专项附加扣除为50000元/年)。 要求:1.确定年度收入额 2.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的税额


    正确

  • 第4题:

    5、王先生和王太太2019年喜添千金,但因女儿有先天性疾病,当年花费医疗费100万元,全部自负,王先生和王太太本人当年并未产生自负医疗费。2019年,王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尚未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王太太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尚未大病医疗扣除),如果由王先生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8万元,则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

    A.600元

    B.700元

    C.800元

    D.900元


    错误

  • 第5题:

    17、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A.宫本女士(非居民个人)2019年10月在中国境内出版一部小说,获得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则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4800元

    B.王先生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10000元,持股期为1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C.王先生持有非上市B公司股票,取得股息20000元,持股期6个月,则应纳税额为2000元

    D.李女士因持有A股流通股,取得股息5000元,持股期13个月,则应纳税额为0元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