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主要区别是( )。
A.形成原因不同
B.请求权人不同
C.法律结果不同
D.请求权存续期间不同
E.涉及主体不同
第1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
可以依法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未成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检察官等。
第2题:
违法婚姻依法被宣告无效或予以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A.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B.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自宣告无效时无效
C.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D.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被撤销的婚姻自被撤销时无效
第3题:
可撤销婚姻依法撤销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A.婚姻撤销的原因仅限于“胁迫“
B.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必须合法
C.必须在请求权时效内提出请求
D.婚姻撤销的程序必须合法
第4题:
试论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不论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都适用于《婚姻法》关于对父母子女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在解除双方同居关系时,需要抚养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由哪一方抚养;协商不成时,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意思或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疾病、恶习的,也可由父亲抚养;子女有判断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总的来说,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子女问题与父母的婚姻效力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可以参照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