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关于无效婚姻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效婚姻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后才确定该婚姻为自始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也可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行政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
C.对婚姻效力的审理,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适用调解。
D.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题: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第3题:
刘萍想脱离婚姻,她是该向法院提出离婚还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什么是无效婚姻,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第9题: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
第10题:
第11题: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宣告婚姻无效
第12题:
对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婚姻登记机关也有权确认
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只有无效婚姻当事人有权提出
由于重婚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村居委会也有权提出
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应当在无效情形存续期间提出来
一方胁迫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
第13题:
简述有权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范围。
有权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因无效原因不同而有别: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14题:
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婚姻登记条例》也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机关只有撤销婚姻的权利,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
第15题:
违法婚姻依法被宣告无效或予以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A.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B.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自宣告无效时无效
C.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D.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被撤销的婚姻自被撤销时无效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形成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哪些?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第20题:
离婚与婚姻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正确的是()
第21题:
下列关于无效婚姻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