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投资100万元与朋友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占有50%的合伙份额,2009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离婚时合伙企业资产约500万元,则刘女士可以分得()元的合伙企业资产。A:0 B:50万 C:125万 D:250万

题目
刘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投资100万元与朋友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占有50%的合伙份额,2009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离婚时合伙企业资产约500万元,则刘女士可以分得()元的合伙企业资产。

A:0
B:50万
C:125万
D: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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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欠乙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乙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乙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将乙欠该合伙企业的20万元货款与甲欠乙的15万元相抵销,乙偿还该合伙企业5万元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AD
    【考点】合伙人债务的清偿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可见AD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见BC错误。
        【说明】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复习时熟练掌握

  • 第2题:

    接上题,如果刘先生的合伙人既不同意刘先生退伙或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 )。

    A.刘女士无法分得合伙企业财产

    B.默认刘先生可以退伙

    C.默认刘先生可以出售合伙份额

    D.默认刘女士取得合伙人地位


    正确答案:D

  • 第3题: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 第4题:

    江某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的债务职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5题: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欠乙的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正确答案:BD

  • 第6题:

    刘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投资100万元与朋友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占有50%的合伙份额,2009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离婚时合伙企业资产约500万元,则刘女士可以分得()万元的合伙企业资产。

    A:0
    B:50
    C:125
    D:250

    答案:C
    解析:
    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进行分配,由于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因此,入伙的财产可分给经营合伙的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第7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对非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方某负有债务10万元。而方某对该合伙企 业有10万元的债务。张某在该合伙企业中有10万元 的财产份额,则:( )
    A.方某可以抵销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
    B.方某可以代位行使张某对合伙企业主张的10 万元财产份额
    C.如果张某在合伙企业之外的财产不足清偿对 方某的债务,方某可以主张将张某应当获得的收益用 于债务清偿
    D.方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 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 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 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42条第 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 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 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8题:

    共用题干
    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5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30万元,婚后房屋拆迁,二人在原基础上增添20万元购得一套三室新居。婚姻存续期间,甲出资10万元与丙合伙经营一家运输公司,约定丙负责经营。乙接受国外叔叔赠与的价值10万元的钢琴一架,明确归乙所有。现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例回答38~42题。

    对于甲出资经营的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丙属于共同共有
    B:甲在合伙中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C:离婚后,乙不能成为该合伙的合伙人
    D:对甲的合伙份额,不能分割

    答案:B
    解析:
    在婚后如果对一方的婚前财产进行重大修缮,通过修缮新增加的价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题中夫妻居住的房屋是甲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又对共有财产做了重大修缮,房屋价值的增加部分,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分割方法主要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在共有财产分割中,只要有共有人希望取得实物,有共有人不希望取得实物,不管共有财产是否可分,经大家协商之后,都可以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分割共有财产。


    甲与丙合伙属于按份共有,离婚时甲乙可以协商甲在合伙份额的分割方式,可以作价补偿,也可以经丙同意,乙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不能对抗第三人。


    乙不是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丙退伙后仍需对先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9题: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8万元,并且合伙企业中有应分配未分配给甲的利润2万元。甲欠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措施?()

    • A、乙可以要求甲用应分配给其的2万元利润偿还部分债务
    • B、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C、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 D、乙可以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甲与该合伙企业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抵销,但甲不得以其对乙的债权去抵销甲欠该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11题:

    多选题
    甲是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丙10万元,且无财产可供清偿,丙欠乙合伙企业1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丙可以将其对甲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

    B

    丙不得代位行使甲在乙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甲可以以其从乙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欠丙的10万元债务

    D

    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乙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

    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13题:

    刘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投资100万元与朋友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占有50%的合伙份额,2009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离婚时合伙企业资产约500万元,则刘女士可以分得( )元的合伙企业资产。

    A.0

    B.50万

    C.125万

    D.250万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对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某负有债务10万元。而方某对该合伙企业有10万元的债务。张某在该合伙企业中有10万元的财产份额,则:( )

    A.方某可以抵销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

    B.方某可以代位行使张某对合伙企业主张的1O 万元财产份额

    C.如果张某在合伙企业之外的财产不足清偿对方某的债务,方某可以主张将张某应当获得的收益用于债务清偿

    D.方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D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42条第l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15题: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8万元,并且合伙企业中有应分配未分配给甲的利润2万元。甲欠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措施?( )

    A.乙可以要求甲用应分配给其的2万元利润偿还部分债务

    B.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D.乙可以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A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的规定,当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1条的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AC选项正确,B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A的保证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正确答案:
    (1)丁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B公司与丁的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提示】本问涉及合同法律制度中有关保证的内容。
    (2)甲欠戊的2万元债务与戊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不能抵销。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3)C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17题: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2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则古某应对该合伙企业中()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20

    B.30

    C.50

    D.70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接上题,如果刘先生的合伙人既不同意刘先生退伙或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

    A:刘女士无法分得合伙企业财产
    B:默认刘先生可以退伙
    C:默认刘先生可以出售合伙份额
    D:默认刘女士取得合伙人地位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2018年)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选项AC错误: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BD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20题: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B、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C、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D、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可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须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2万元

    C

    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D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货款3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4人,后甲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30万元。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期限,一年后甲申请退伙,此时合伙企业的负债为50万。下列关于就爱入伙和退伙说法正确是()。
    A

    甲入伙和退伙都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甲仅对其在合伙企业期间,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甲申请退伙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

    甲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退伙的责任承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甲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没有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的规定。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如下:    (1)四位合伙人出资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丁合伙人以实物和劳务各50%出资。    (2)合伙企业收益平均分配。若企业清算时,总资产中相当于出资额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超过部分平均分配。    (3)确定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规定丁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时,凡是标的超过50万元的,均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企业名称为“达成有限公司”。该合伙企业成立经营一段时间后,丙提出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如实告知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条件下张三入伙。张三入伙前该企业资产总额200万元,负债总额60万元。张三入伙后,企业又经营了一年,亏损严重,决定清算。清算前,企业总资产220万元,总负债为240万元。总资产中含对李四的债权20万元。在清算偿债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1)甲认为自己欠李四20万元,李四欠合伙企业20万元,彼此可以相互抵消;    (2)乙认为合伙企业全部负债中欠A的40万元是因为丁违反合伙协议规定.  私自签订合同标的为65万元的经济合同而形成的,虽然A不知道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性规定,但丁的行为属于超越权限,该债务应由丁个人承担,与合伙企业无关;    (3)丙认为自己已经退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丁认为甲拥有大量个人存款,且出资额最大,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形成的差额部分应由甲个人承担,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5)张三认为自己入伙时与丙签有个人协议,自己只对入伙后的债务180万元承担责任,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60万元债务不承担责任。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有哪些不当之处,依法应如何处罚?    (2)合伙企业清算时,前后五位合伙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试分别评析说明。(3)若甲个人偿还了合伙企业资产不足抵债的差额部分后,还能否向其他合伙人追索多偿还的部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