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第1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第2题:
简述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简答题)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3题:
第4题: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他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