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销售给甲公司商品一批,货款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为甲公司代垫运杂费2 180元。结算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8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作出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3分)


    正确答案:
    借:应收账款35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银行存款800

  • 第2题:

    丙企业销售给甲公司商品一批,货款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商品的成本为l00 000元。


    正确答案: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175 5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l5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 500元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l00 000元
      贷:库存商品l00 000元

  • 第3题:

    4、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标明售价计算的销售额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因是批量销售,甲公司给予丙公司10%的价格折扣。甲公司代垫运杂费1 000元。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收取的金额是()元。

    A.113 000

    B.102 700

    C.114 000

    D.112 700


    C

  • 第4题:

    甲企业销售给某公司一批产品共2 500件,每件售价80元,共计200 000元,增值税总额为34 000元,同时甲企业为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货款尚未收到,则甲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

    A.234 000元

    B.234 500元

    C.200 000元

    D.200 500元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答案:
    解析:
    (1)借:应收票据 468 000

    应收账款 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银行存款 2 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 000

    贷:库存商品 3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