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 )处理。
A.不予处理
B.不予处理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
C.可视情况予以受理
D.予以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第1题:
《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 )处理。
A.不予受理
B.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可视情况予以受理
D.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2题: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时要做到( )。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B.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向单位负责人请示,按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意见处理
C.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D.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3题:
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
第4题:
3 .《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 ) 处理。
A .不予受理
B .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 .可视情况予以受理
D .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5题:
会计人员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该( )。
A.不予受理
B.报告单位领导人
C.予以扣留
D.予以退回,进行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