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未交增值税款4 500元;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6日购买甲、乙材料的运杂费3 000元,材料验收入库(以购买材料件数分配运杂费)。以下正确的是(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4 500B、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3 000——乙材料 3 000贷:银行存款 6 000C、该批甲材料的入库单位成本为10元/个D、该批乙材料的入库总成本为17 000元

题目

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未交增值税款4 500元;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6日购买甲、乙材料的运杂费3 000元,材料验收入库(以购买材料件数分配运杂费)。以下正确的是(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4 500

B、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3 000

——乙材料 3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C、该批甲材料的入库单位成本为10元/个

D、该批乙材料的入库总成本为17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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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并计算甲材料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1)某企业购入甲材料l010公斤,每公斤l0元,增值税1717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2)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甲材料发生的运杂费l500元。

    (3)上述材料到达,验收时发现短缺l0公斤,经查属于定额内损耗,其余验收入库。


    正确答案:
    (1)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l0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
        贷:银行存款 ll817
      借:材料采购 l500
        贷:银行存款 l500
      借:原材料 11600
        贷:材料采购 ll600
    (2)甲材料的总成本=l0100+1500=11600(元)
    甲材料的单位成本=11600÷(10100-10)=11.6(元)

  • 第2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x20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
    (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1)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是应支付的增值税=58 000×13%=7 540(元)。(1分)
    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应该先换算出不含税的金额,再计算应支付的消费税。
    应支付的消费税=(392 000+58 000)÷(1-10%)×10%=50 000(元)。(2分)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题目说的是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不计入成本中。(1分)
    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392 000+58 000+10 000=460 000(元)。(1分)
    (3甲企业的分录如下:
    ①借:委托加工物资 392 000
       贷:原材料 392 000(1分)
    ②借:委托加工物资 5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54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 000
       贷:银行存款115 540(2分)
    ③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1分)
    ④借:原材料 46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60 000(1分)

  • 第3题:

    企业采购原材料,购入甲材料20 000元,增值税税率13%,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原材料已经入库。编制会计分录


    第一空: 借:原材料 20 000 贷:应付账款 20 000

  • 第4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原材料一批,合同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款项,下列有关甲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B、借: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C、借: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D、借:原材料 1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018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
    (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1> 、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 、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 、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1. 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是应支付的增值税=58 000×16%=9 280(元)。(1分)
    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应该先换算出不含税的金额,再计算应支付的消费税。
    应支付的消费税=(392 000+58 000)÷(1-10%)×10%=50 000(元)。(2分)
    【答案解析】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 题目说的是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不计入成本中。(1分)
    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392 000+58 000+10 000=460 000(元)。(1分)
    3. 甲企业的分录如下:
    ①借:委托加工物资 392 000
       贷:原材料 392 000(1分)
    ②借:委托加工物资 5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 28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280(2分)
    ③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1分)
    ④借:原材料 46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60 0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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