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题目

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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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20×7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20×7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92.4

    B.99

    C.105.6

    D.181.5


    正确答案:B
    315-15)×33%=99

  • 第2题:

    某企业2007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人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2007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92.4

    B.99

    C.150.6

    D.181.5


    正确答案:B
    解析:(315-15)×33%=99,故答案为B。

  • 第3题:

    (2006年考试真题)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 第4题:

    请教:2010年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真题第1大题第15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15、某企业2009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30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10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1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它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72.5

    B、75

    C、77.5

    D、80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答案】A

    【解析】所得税费用=[300-30+(120-100)] ×25%=310×25%=72.5。(本小题超考试大纲)

  • 第5题:

    请教:税费计算问题

    【题目描述】

    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参考答案分析】:(315-15)?25%=75(万元)。

  • 第6题:

    某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30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6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9年所得税费用为( )

    A.250万元

    B.242.5万元

    C.247.5万元

    D.252.5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察所得税费用。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属于纳税调整减少额,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属于纳税调整增加额,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30+20=990(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990×25%=247.5(万元)。

  • 第7题:

    某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1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23.75

    B.25

    C.22.5

    D.28.75

    答案:B
    解析:
    考察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00-5+20-15)×25%=25(万元)。

  • 第8题:

    某企业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经查,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违约罚款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6年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 A、75
    • B、77.5
    • C、78.5
    • D、81.5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8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

    70

    B

    75

    C

    80

    D

    137.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应做纳税调减处理;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金额小于税法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金额,不用进行纳税调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15-15=300(万元),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300×25%=75(万元),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18年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75(万元)。

  • 第10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70万元,缴纳税收罚金20万元,假定该企业尤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80

    B

    78.75

    C

    70

    D

    181.5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315-15+20)×25%=80(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5万元,期末余额为12万元,无递延所得税负债,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92.4

    B

    75

    C

    68

    D

    181.5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315-15)×25%-(12-5)=6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不需交纳所得税,应从利润总额中扣除,产生纳税凋减差异。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小于标准数可以税前扣除,不产生纳税调整的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减少所得税费用。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0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假定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为400万元,企业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费用为(  )。
    A

    250万元

    B

    232.5万元

    C

    245万元

    D

    257.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实发工资小于计税工资,因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 第14题:

    某企业2002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全年计税工资为400万元,实发工资为3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2002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310.2

    B.326.7

    C.343.2

    D.349.8


    正确答案:B
    本题中给出的是全年计税工资大于实发工资,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用进行纳税调整,国库券利息收入不用交纳所得税,因此要从利润总额中扣除。
    该企业2002年所得税费用为(1000-10)×33%=326.7万元。

  • 第15题:

    某企业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21.25

    C.123.75

    D.126.25


    正确答案:C
    解析: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所以,应纳税所得额=500-15+10=495(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495×25%=123.75(万元)。

  • 第16题:

    某企业2009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30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10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1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它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72.5

    B、75

    C、77.5

    D、80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所得税费用=[300-30+(120-100)] ×25%=310×25%=72.5。(本小题超考试大纲)

  • 第17题:

    某企业20×7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50万元,实际分配并发放工资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 20×7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92.4

    B.99

    C.105.6

    D.181.5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解答](315-15)×33%=99,故答案为B。

  • 第18题:

    某企业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8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25
    B.25.75
    C.23.75
    D.21.25

    答案:B
    解析:
    所得税费用=(100-5+20-12)×25%=25.75(万元)。

  • 第19题:

    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4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18.75
    C、123.75
    D、126.25

    答案:C
    解析:
    国债利息是免征所得税的,属于纳税调减事项,超标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属于纳税调增事项,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25+(320-300)=495(万元)。应交所得税=495×25%=123.75(万元),因为不存在递延所得税,所以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23.75(万元)。

  • 第20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为1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290万元,税收滞纳金为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1.25

    B

    126.25

    C

    156.5

    D

    123.75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0+290×40%=626(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626×25%=156.5(万元)。

  • 第21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05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O万元;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0万元,全年计税工资为400万元,实发工资为3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2005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310.2

    B

    349.8

    C

    343.2

    D

    326.7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正常收入,税法上也是要纳税的,不能扣除;实发工资小于计税工资,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5年的所得税费用=(1000-10)×0.33=326.7

  • 第22题:

    单选题
    A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6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23.75

    B

    25

    C

    22.5

    D

    28.75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所得税费用:(100-5+30-25)×25%=25(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4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

    125

    B

    118.75

    C

    123.75

    D

    126.2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