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主办券商和财务顾问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主办券商制度是三板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制度创新B、主办券商和独立财务顾问不能为同一机构C、将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与主办券商的义务相统一,可实现信息披露的事前审核与事后督导的连续性和一致性D、主办券商需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题目
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主办券商和财务顾问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主办券商制度是三板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制度创新

B、主办券商和独立财务顾问不能为同一机构

C、将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与主办券商的义务相统一,可实现信息披露的事前审核与事后督导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D、主办券商需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相似考题
更多“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主办券商和财务顾问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 )人。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A
    考点:掌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业务许可和业务规则。见教材第十二章第三节,P498。

  • 第2题: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其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


    正确答案:√

  • 第3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整改期间,(  )。

    A. 已上报项目,监管机关终止审理
    B. 已上报项目,监管机关中止审理
    C. 不得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D. 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答案:D
    解析: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的,在改正期间,或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经中国证监会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第4题:

    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改正期间可以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正确答案:×
    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改正期间,或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经中国证监会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第5题: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 )人。
    A. 5 B. 7C. 10 D. 15


    答案:A
    解析:
    答案为A。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3)建立健全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 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 人;(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