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明知”的含义是什么?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3)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4)甲与乙预谋盗窃,事先明确分工,由甲负责偷盗物品,乙负责望风并事后为甲提供隐藏处所,两人分获赃款。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第1题:
下列哪些行为应当以窝藏、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A.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B.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D.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第2题:
第3题: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