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清朝将典契的回赎期定为30年,否则视为卖契B.清朝的典契须经过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方能成立C.对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律规定由典主承担D.清朝以是否可以回赎作为典契和卖契的区分标准

题目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朝将典契的回赎期定为30年,否则视为卖契

B.清朝的典契须经过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方能成立

C.对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律规定由典主承担

D.清朝以是否可以回赎作为典契和卖契的区分标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考查要点是清朝的典卖契约。根据乾隆十八年条例的规定,典与卖的区别表现在,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三十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三十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故D项表述正确。《户部则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故A项表述错误。不过要注意:宋朝对典卖契约的回赎期规定为三十年。清律规定,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故B项表述错误。清律规定,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一百四十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六十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三分之一归还出典人。可见,C项表述错误。
更多“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清朝将典契的回赎期定为30年,否则视为卖契B.清朝的典契须经过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方能成立C.对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律规定由典主承担D.清朝以是否可以回赎作为典契和卖契的区分标准”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古代民事、经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为了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制定了《酌金律》B.我国第一次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朝代是宋朝C.宋朝已经出现了有关“活卖”和“绝卖”的区分D.清朝明确了典和卖的区分,但没有规定有关出典物风险责任的负担原则


    正确答案:C

    “典卖”宋代又称“活卖”,对于“绝卖”,宋朝视为买卖契约。故选C项。A项错在:汉朝为了推行重农抑商政策,颁布了《告缗令》而不是《酌金律》,《酌金律》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律。B项错在:我国第一次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朝代是唐朝,而不是宋朝。D项错在:清朝不仅明确了典和卖的区分,而且还规定了有关出典物风险责任的负担原则。

  • 第2题:

    回赎权,是指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享有的要求偿付原典价并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利息,赎回原典物的权利。回赎权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典人在典期届满10年不回赎,或无典期经过30年不回赎的,视为绝卖,典物的所有权即归典权人所有。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小张因投资需要资金,在典当行典当了一件传家宝,约定三年后赎回,三年后小张投资失利,无法按时回赎,典当行即拥有该宝贝的所有权
    B.王某二十年前无典期典当了自己的房屋,现在仍未赎回,该房屋可视为绝卖,王某无法再赎回
    C.李某在1999年与典当行达成协议,以3万元典当了一块古董手表,未明确典当期限,直至2009年李某仍没有赎回,此时典当行可以将手表公开拍卖
    D.赵某十五年前典当了一套房屋的产权,当时协议典期为两年,赵某至今仍无能力回赎,该房屋可视为绝卖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享有的要求偿付原典价并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利息,赎回原典物的权利”、“出 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回赎,或无典期经过 30 年不回赎的,视为绝卖”。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 项:约定三年后赎回,即典期为三年,而三年后小张无法按时回赎,不符合“出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 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B 项:王某二十年前无典期典当了自己的房屋,属于无典期经过 20 年不回赎,不符合“无典期经过 30 年 不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C 项:李某在 1999 年典当一块古董手表,未明确典当期限,直至 2009 年李某仍没有赎回,属于无典期经
    过 10 年不回赎,不符合“无典期经过 30 年不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D 项:赵某十五年前典当了一套房屋的产权,当时协议典期为两年,属于典期届满 13 年不回赎,符合“出 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回赎”,符合定义,当选。
    故正确答案为 D。

  • 第3题:

    关于典权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典权是我国台湾地区特有的物权
    B.典权人只能按照约定使用典物,不得将典物用作其他用途
    C.典权约定期限不得超过30年
    D.典期届满后,出典人不以原典价回赎其典物的,承典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
    E.典权人可以将典物予以抵押

    答案:A,C,E
    解析:
    典权是台湾特有的物权。承典人除占有典产,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中,还可将典物转典,或出租给他人,或将典权让与他人,并可以典权为抵押权的标的物。典权约定期限,不得超过30年。典期届满经过2年之后,出典人不以原典价回赎其典物的,承典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

  • 第4题:

    (2010年真题)宋朝法律中规定的不动产典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  )。
    A.先问亲邻
    B.输钱印契
    C.过割赋税
    D.原主离业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宋朝不动产典卖契约的构成要件包括:(1)“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典不动产时,须先询问房亲和邻人有无成立典权的意愿。换言之,房亲和邻人对成立典权有优先权。法律详细规定了先问亲邻的顺序:“凡典卖物业”先问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其邻以东南为上,西北次之,上邻不买,递问次邻。四邻俱不买,乃外召钱主。”(2)“输钱印契”,即不动产典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赤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3)“过割赋税”,即在典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4)“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物实际占有,卖方须脱离产业,意味着不动产典卖契约最终成立。以上四个要件对后世典卖契约制度的影响很大,成为不动产典卖契约的基本内容。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 第5题:

    简述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


    答案:
    解析:
    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明确典、卖两种契约的区别。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30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30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仍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此外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
    (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清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
    (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若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140%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60%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1/3归还出典人。

  • 第6题:

    典契如果明确约定出典人逾期不赎典当物而成为绝当的,这时承典人得到了典当房屋的()

    • A、使用权
    • B、收益权
    • C、所有权
    • D、转典权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于1986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2006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此时因房价猛涨,甲必须以该房现价5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 A、5000元
    • B、5万元
    • C、3万元
    • D、2.5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下列关于回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回赎是出典人与典权人协商,出典人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双方法律行为
    • B、回赎权的主体只能是原出典人
    • C、回赎只能向原典权人提出
    • D、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清朝法律关于契约规定的特点是()。
    A

    在契约上需注明“典”或“卖”

    B

    典当契约可以免纳契税

    C

    典当契约必须缴纳契税

    D

    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

    E

    明确不动产典当回赎年限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清朝中期以后典权制度完备的主要表现有()
    A

    明确“典”的定义

    B

    区分典与卖

    C

    明确出典人的回赎年限

    D

    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E

    没有明确规定出典人的回赎年限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于1986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2006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此时因房价猛涨,甲必须以该房现价5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A

    5000元

    B

    5万元

    C

    3万元

    D

    2.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是这样一种制度:如果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不回赎典物的,典物所有权归于典权人所有。
    A

    回赎

    B

    找贴

    C

    典当

    D

    绝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有关古代借贷契约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质剂”B.唐朝将有息借贷契约称为“负债”C.宋朝的典卖契约是一种不动产的买卖契约D.清朝明确规定了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正确答案:D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可见,A项表述错误。唐朝将有息的借贷契约称为“出举”,将无息的借贷契约称为“负债”。可见,B项表述错误。从广义上讲,宋朝的典卖契约包括不动产买卖契约和附回赎条件的典卖契约,狭义上的典卖契约就是指附回赎条件的特殊的买卖契约,实质上是设置典权的契约。可见,C项表述错误。清朝明确规定了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这是宋、元、明的法律均无规定的内容。故D项表述正确。

  • 第14题:

    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A.5000元 B. 3万元
    C.1.25万元 D.1.5万元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对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房屋典当关系,应予承认。但土改中已解决的房屋典当关系,不再变动。典期届满逾期10年或典契未载明期限经过30年未赎的,原则上应视为绝卖。典物的回赎是以支付原典价为价款标准的,即民法理论中的“在典物回赎时,出典人返还原典价而不支付利息,典权人返还典物而不支付租金,典权关系消灭”。本题中,甲将房屋出典给乙的原典价是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甲只需按照原典价支付51300元的价款即可回赎。

  • 第15题: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契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朝的典卖契约须经过割赋税方能成立
    B.清朝明确区分了典当契约与典卖契约
    C.清朝规定的典当契约的回赎期限为30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
    D.清朝的典当与买卖的根本区别在于出典人是否享有回赎权


    答案:B,D
    解析:
    解析:A项错在:宋朝的典卖契约须经过过割赋税等四道程序,而清朝对于典当契约,无须过割赋税,但对于买卖契约,须过割赋税。C项错在:清朝规定的出典人对典物的回赋期限为10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注意:宋朝规定的回赎期限为30年,且宋朝不区分典与卖。考生应将宋、清二朝的典卖契约对比复习,以强化记忆。

  • 第16题: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契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朝的典卖契约须经过割赋税方能成立
    B.清朝明确区分了典当契约与典卖契约
    C.清朝规定的典当契约的回赎期限为30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
    D.清朝的典当与买卖的根本区别在于出典人是否享有回赎权


    答案:B,D
    解析:
    A项错在:宋朝的典卖契约须经过割赋税等四道程序。而清朝对于典当契约,无须过割赋税,但对于买卖契约,须过割赋税。C项错在:清朝规定的出典人对典物的回赎期限为10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注意:宋朝规定的回赎期限为30年,且宋朝不区分典与卖。考生应半宋、清二朝的典卖契约对比复习,以强化记忆。

  • 第17题:

    关于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正确的有( )

    A.先问亲邻
    B.输钱印契
    C.过割赋税
    D.原主离业

    答案:A,B,C,D
    解析: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首先,先问亲邻;其次,输钱印契;再次,过割赋税;最后,

  • 第18题:

    ()是这样一种制度:如果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不回赎典物的,典物所有权归于典权人所有。

    • A、回赎
    • B、找贴
    • C、典当
    • D、绝卖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清朝法律关于契约规定的特点是()。

    • A、在契约上需注明“典”或“卖”
    • B、典当契约可以免纳契税
    • C、典当契约必须缴纳契税
    • D、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
    • E、明确不动产典当回赎年限

    正确答案:A,B,D,E

  • 第20题:

    ()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支付原典价而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 A、回赎
    • B、找贴
    • C、作绝
    • D、别卖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A

    5000元

    B

    3万元

    C

    1.25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回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回赎是出典人与典权人协商,出典人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双方法律行为

    B

    回赎权的主体只能是原出典人

    C

    回赎只能向原典权人提出

    D

    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不选,回赎是典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赎回典物以消灭典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回赎为出典人的一项权利,它只需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生效力,而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
    B项不选,回赎权的主体不一定是原出典人。它随着典物所有权的移转而转移,随着典物所有权的消灭而消灭。当出典人将典物所有权让与他人时,回赎权也随同转让给受让人。
    C项不选,回赎权的相对人也不以原典权为限,如果原典权人已将典权让与他人时,则应当向该受让人行使回赎权。
    D项应选,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 第23题:

    单选题
    ()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支付原典价而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A

    回赎

    B

    找贴

    C

    作绝

    D

    别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