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CD
更多“下列哪些是我国域外送达的方式()?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法律规定的域外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法院需要向外国送达司法文书的,可以采用以下七种方式送达:(1)依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对我国公民进行送达:(4)向当事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在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邮寄送达:(7)在上述方式均不能采用时,公告送达。

  • 第2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D.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注意新旧《刑诉解释》中的变化:第5项和第7项)

  • 第3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 第4题:

    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

    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

    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

    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ABCD。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故本题应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