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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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A、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B、都可通过邮寄送达
    C、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D、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 第2题:

    A市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国某贸易公司承担其销售不合格机械设备的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由于美国该贸易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为了诉讼的便利,于是聘请中国陈律师代为进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某贸易公司从美国向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寄交的对陈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履行下列哪种手续才视为有效?()

    A:经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证明
    B: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由中国驻美国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答案:B,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授权委托书。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选项B、C项是正确的。

  • 第3题:

    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 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 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夕!;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答案:A,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0条。

  • 第4题:

    张女士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李先生离婚。诉讼中,李先生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代为进行诉讼,李先生从国外寄交了对肖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履行下列哪些手续才合法有效?()

    A: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B: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C: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D:由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授权委托书的法定程序。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因此,A、B、C项正确。

  • 第5题:

    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C、D项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