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A.只能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适用行为地法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C.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可以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D.适用法院地法

题目
依据我国法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

A.只能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适用行为地法

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可以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D.适用法院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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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人身权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D.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A
    解析: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属于这一类型。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律关系都属于相对法律关系,与权利人相对的义务人具体、特定。

  • 第2题:

    简述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含义和法律责任,谈一谈这项法律制度的法律意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即指财产的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的增加与消极的增加两种情形。前者是指财产或权利范围的增加或扩大,如取得所有权;后者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如没有支出本应由自己支出的费用,未承担本应承担的债务。 (2)他方受有损失。他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此处的应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得到的利益,而不是指必然得到的利

  • 第3题:

    33、不当得利及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因与管理事务有关,多数国家适用管理事务地法


    答:(1)对于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有各种不同的主张:①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即原因事实发生地法);②适用当事人属人法;③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④适用法院地法;⑥在多种法律中选择适用。(2)对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主要有以下主张:①适用事务管理地法;②适用本人的住所地法;③适用原委托合同的准据法;④选择适用多种法律。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7 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 第4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

    A.侵权行为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劳务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包括基于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劳务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

  • 第5题:

    不当得利及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因与管理事务有关,多数国家适用管理事务地法


    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无因管理发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