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 )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A、设定依据B、索要单位C、开具单位D、办理指南

题目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 )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A、设定依据

B、索要单位

C、开具单位

D、办理指南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CD
更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 )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相关问题
  • 第1题: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自境内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正确的报关程序应当是( )。
    A.区外企业填制出口报关单一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一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进境备案清单付汇证明联
    B.区外企业填制进口报关单一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一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收汇证明联
    C.区外企业填制出口报关单一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收汇证明联
    D.区外企业填制出境备案清单一区内企业填制进口备案清单一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报关单付汇证明联


    答案:A
    解析:
    自境内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正确的报关程序应当是A项,即境内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由区外企业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凭购销合同(协议)、发票、 装箱单等单证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口报关结束后,区内企业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凭购销发票、装箱单、电子账册编号等单证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区报关手续。出口加工区海关查验、放行货物后,向区外企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付汇证明联。

  • 第3题:

    房屋出售人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  )等资料。

    A、收入证明
    B、身份证明
    C、房屋权属证明
    D、房屋状况说明书
    E、执业证明

    答案:B,C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义务告知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委托人为房屋出售或者出租人的,需要协助事宜包括:①核查房屋权属信息、配合实地查看房屋;②协助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办理合同备案、办理房屋登记和房屋交接手续等。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①身份证明;②房屋权属证书等。

  • 第4题:

    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前应当审核索要供货者的哪些合法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正确答案: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企业还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 第5题:

    自境内区外运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正确的报关程序应当是(  ).(2007年)
    A.区外企业填制出口报关单→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进境备案清单付汇证明联
    B.区外企业填制进口报关单→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收汇证明联
    C.区外企业填制出口报关单→区内企业填制进境备案清单→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报关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收汇证明联
    D.区外企业填制出境备案清单→区内企业填制进口备案清单→海关向区外企业签发出境备案清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报关单付汇证明联


    答案:A
    解析:
    [解析]境内区外运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由区外企业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凭购销合同(协议)、发票、装箱单等单证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口报关结束后,区内企业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凭购销发票、装箱单、电子账册编号等单证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区报关手续.出口加工区海关查验、放行货物后,向区外企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收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付汇证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