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规定了公司董事的任期,下面哪些规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予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2题:

    (2019年)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任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A.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B.监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C.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D.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B
    解析: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第3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任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B. 监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C.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D.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B
    解析: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第4题:

    甲、乙、丙、丁等3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5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8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案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5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案中,监事会成员为8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5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任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C.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D.监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答案: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