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宋某涉嫌诈骗犯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9日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 4月10日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 年,宋某向某省高级法院上诉,某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18年6月1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2019年1月10日宋某申请国家赔偿,2019年2月12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检察院B.若宋某不符国家赔偿决定,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C.应当赔偿的部分包括刑事拘留

题目

2017年12月8日宋某涉嫌诈骗犯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9日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 4月10日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 年,宋某向某省高级法院上诉,某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18年6月1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2019年1月10日宋某申请国家赔偿,2019年2月12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检察院

B.若宋某不符国家赔偿决定,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C.应当赔偿的部分包括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

D.对宋某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国家2017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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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 第2题:

    田某因涉嫌诈骗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田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田某有权要求国家对他被监视居住承担赔偿责任
    B:对刑事拘留的赔偿,甲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对逮捕的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乙县检察院
    D:田某只能要求金钱赔偿

    答案:A,B,C,D
    解析: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了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的范围。监视居住并没有限制受监视人的人身自由,因此监视居住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田某对被监视居住的情形无权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A说法不正确,应选。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批准逮捕的决定是由甲县检察院作出的,根据“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本案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为甲县检察院,对刑事拘留及逮捕部分均由甲县检察院赔偿,故选项B、C说法都不正确,应选。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知田某还可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形式,不仅限于金钱赔偿。选项D说法不正确,应选。

  • 第3题:

    5、要逮捕涉嫌严重犯罪的张某,以下有权批准逮捕的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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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看守所

    C.检察院

    D.公安局


    ABCD

  • 第4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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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应给予田某赔偿
    C.不应给予田某赔偿
    D.应给予田某补偿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司法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出现特定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情形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