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以下内容哪项不是2018年修宪新增的?()A、贯彻新发展理念B、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C、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D、坚持公平正义

题目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以下内容哪项不是2018年修宪新增的?()

A、贯彻新发展理念

B、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C、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D、坚持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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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答案:A
    解析:
    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都属于全面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分别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故A项正确。《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B项“十分之一以上”说法错误。法定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故C项错误。我国宪法对宪法修改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是实践中对1982年宪法的修改方式。故D项错误。

  • 第2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修改中多次涉及私营经济。下列关于私营经济宪法修改的 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 1988年修宪时首次承认私营经济的合宪性
    B. 1999年修宪时肯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 1999年修宪时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D. 2004年修宪时规定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私营经济实行平等保护


    答案:D
    解析:
    我国现行宪法在制定时未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出规定,1988年修宪时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 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1999年修宪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004年修宪时修改为“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 理”。故D项错误,当选。

  • 第3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发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我国,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机关也是人民,但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
    B.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以专章的形式规定宪法修改程序,但是在宪法的序言部分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
    C.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D.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修宪方式

    答案:A,B
    解析:
    ①在我国,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机关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但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A 选项错误;②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以专章的形式规定宪法修改程序,但是在宪法的正文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B 选项错误;③C 选项正确。④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修宪方式,实践中既有全面修改,也有部分修改。D 选项正确。

  • 第4题:

    关于宪法的制定权、修改权的论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制宪权是原创性的权力,修宪权是派生性的权力
    B.修宪权也是制宪权,二者性质相同
    C.修宪权的地位低于制宪权
    D.制宪权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而修宪权受宪法的约束


    答案:A,C
    解析:
    【精解】制宪权是原创性权力,而修宪权、违宪审查权等都是从制宪权派生出来的,故选A项;制宪权高于修宪权,故选C项,排除B项。制宪权虽然处于高位阶层次,但并不是说制宪权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故D项错误。

  • 第5题: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答案:A
    解析: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修宪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具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仅具有解释宪法与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所以,C选项错误。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方式,直至1982年宪法修改均是采用“直接修改”的方式,在1988年后宪法修改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