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论依据。

题目
试论述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论依据。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重整制度的理论依据涉及到重整制度建立的原因,以及其能够达到设立目的的原因,可以 概括为三个论题,:营运价值论、利益与共论、社会政策论。
(一) 营运价值论 
营运价值指企业作为营运实体的财产价值,或者说是企业在持续营业状态下的价值。在 许多情况下,企业的营运价值高于它的清算价值。 
(二) 利益与共论 
在企业陷于困境之际,为了拯救企业从而挽救投资者的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 益,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应该建立一种利益与共的关系,所有的权利人都尽可能地参加拯救企 业的行列。 
(三) 社会政策论 
建立重整制度的着眼点并非仅仅限于债务人的重新开始,而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保护和资 源的有效利用。建立重建制度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但这种公平不仅仅是债权人之 间的公平清偿,而且还要顾及到破产事件影响所及的那些非请求权和其他案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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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答案:D
    解析:
    (1)选项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2)选项B: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3)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 第2题: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答案:D
    解析:
    (1)重整期间,是指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而非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2)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 第3题:

    创业者应对破产制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善用该制度来助力自己的创业,一个完整的破产制度主要包括()。

    A.破产和解制度

    B.破产清算制度

    C.破产重整制度

    D.破产债权管理制度


    正确

  • 第4题:

    (2012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答案:A
    解析: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不包括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第5题:

    26、创业者应对破产制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善用该制度来助力自己的创业,一个完整的破产制度主要包括()。

    A.破产和解制度

    B.破产清算制度

    C.破产重整制度

    D.破产债权管理制度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