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5、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抵押合同产生的抵押权为担保物权
B.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从属于借款合同
C.借款期限届满,乙经合理催告,甲仍不返还借款,乙可以行使抵押权
D.即使借款合同消灭,由于抵押合同已经办理登记,故抵押合同仍然存在,乙仍可行使抵押权
B 解析抵押物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抵押人有义务确保抵押物的担保价值。根据《物权法》第193条,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B项:抵押物价值减少了2万元,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将2万元的赔偿款提存作为担保。所以,B项正确。A项:抵押物并未完全损毁,只是减少了部分价值,甲可以恢复担保物或者补足担保,而无需另提供担保物。所以,A项错误。C项:提前还款是对债务人的巨大损害,只有在其他补救措施不足的情况下才会适用,法律规定,应先要求债务人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等值的担保,只有债务人不恢复担保物价值也不补足担保时,才可以要求提前还款,而不能直接要求还款。所以,C项错误。D项:抵押权是对世的,但是抵押合同是相对的,仅限于甲乙之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是乙违反了抵押合同,甲只能要求乙来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针对丙。注意,本案中,甲要求乙承担的责任是基于抵押合同,而不是抵押权。抵押权的内容是当债务人届期不清偿债务或者发生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所以,抵押权人可以对抗第三人的是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的优先受偿权。在此要分清出抵押合同的相对性和抵押权的决定性。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