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开车正常行驶时,突然从巷子里快速窜出来骑自行车的小刘。为避免撞到小刘,吴某只好紧急向右转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但不料却又撞到了小丽停在路边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损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小丽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A、吴某和小刘承担全部责任B、小刘承担责任

题目
吴某开车正常行驶时,突然从巷子里快速窜出来骑自行车的小刘。为避免撞到小刘,吴某只好紧急向右转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但不料却又撞到了小丽停在路边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损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小丽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吴某和小刘承担全部责任

B、小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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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小美家的泰迪犬走丢了,情急之下她悬赏一万元寻犬,小丽在路边发现了走失的泰迪犬并送还小美。请问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丽有权索要悬赏的一万元,小美应当履行承诺

    B、小丽有权索要悬赏的一万元,但是小美可以不足额支付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甲驾汽车闯红灯,正常行驶的乙为躲闪而将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丙撞倒,造成丙右臂骨折。讨丙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 )。

    A.甲

    B.乙

    C.甲和乙

    D.丙


    正确答案:A
    本题选A。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问题。《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 第3题:

    某刑警中队值班民警小高接报警,称有人实施抢劫后沿着河边小路逃窜。于是,小高驾驶警车追捕犯罪嫌疑人,期间连闯红灯2次。由于警车无法在狭窄道路通行,小高在出示证件后想借用欧阳某的电动自行车,欧某因害怕受骗,不想借车。小高无奈强行夺车后继续追赶,追缉途中电动自行车后轮爆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高未征得欧阳某的同意强行夺车的行为合法
    B.小高驾驶警车闯红灯的行为违法
    C.小高使用欧阳某的电动自行车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但无需支付费用
    D.小高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造成了损坏,该损失应当由小高予以赔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案中小高未征得欧阳某的同意强行夺车,属于警察优先权的行使,是合法的。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 第4题:

    陈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吴某当场批评,便对吴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陈某骑自行车尾随吴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吴某。吴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陈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陈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吴某。吴某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陈某,正砸在陈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吴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陈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陈某面部大面积毁容。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捉拿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或被通缉的在逃人犯,被捉拿者或第三者对该公民施行暴力伤害或威胁,就不是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吴某遭到陈某的追杀,生命处于危险状况,为了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非法行为,吴某对其实施打击,才造成陈某受伤,因此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5题:

    小刘早上8点整出发匀速开车从A地前往B地,预计10点整到达。但出发不到1小时后汽车就发生了故障,小刘骑折叠自行车以汽车行驶速度的1/4前往A、B两地中点位置的维修站借来工具,并用30分钟修好了汽车,抵达B地时间为11点50分。则小刘汽车发生故障的时间是早上

    A. 8点40分
    B. 8点45分
    C. 8点50分
    D. 8点55分

    答案:C
    解析:
    原本小刘8点出发,10点到达B地用时120分钟,但是出现故障后耽误时间后在11点50分到达B地用时230分钟,由于维修地点在两地中点,故后一半路程还是原来时间60分钟走完,由于维修耽误多出来的110分钟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30分钟的修车时间和80分钟的骑车时间,骑车走的路程是往返于汽车坏的地点和维修部之间路程,骑车和开车速度比是1:4,根据路程不变速度比和时间比成反比,时间比为4:1,那么若是开车走往返需要时间20分钟,单程需要10分钟,即若是车不坏再走10分钟即到了两地中点,故障发生在8点50分,因此,本题答案选择C选项。
    技巧
    比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