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产生方式,由()。A.国务院决定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定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题目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产生方式,由()。

A.国务院决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定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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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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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懂事长的产生办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B.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C.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D.董事长由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会选任


    正确答案:A

  • 第2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Ⅰ 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产生办法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
    Ⅱ股份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Ⅲ 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Ⅳ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Ⅴ 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A.Ⅱ、Ⅳ、Ⅴ
    B.Ⅱ、Ⅲ、Ⅴ
    C.Ⅰ、Ⅱ、Ⅲ、Ⅴ
    D.Ⅲ、Ⅳ
    E.Ⅰ、Ⅱ、Ⅴ

    答案:A
    解析:
    Ⅰ项,《公司法》第67条第3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Ⅱ项,第109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Ⅲ项,第108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Ⅳ项,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6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Ⅴ项,根据第11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第3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单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C.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答案:D
    解析: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所以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选项C错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 第4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该公司自行制定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所以选项C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选项D错误。

  • 第5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产生办法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
    Ⅱ.股份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Ⅲ.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Ⅴ.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A、Ⅱ、Ⅳ、Ⅴ
    B、Ⅱ、Ⅲ、Ⅴ
    C、Ⅰ、Ⅱ、Ⅲ、Ⅴ
    D、Ⅲ、Ⅳ

    答案:A
    解析:
    Ⅰ项,《公司法》第67条第3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Ⅱ项,第109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Ⅲ项,第108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Ⅳ项,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6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Ⅴ项,根据第11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