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将甲寄存的电脑,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甲将乙借给自己使用的汽车,以合理价格卖给知情的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甲将偷来的手机,以不合理的低价卖给乙,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甲将抢来的金项链,以不合理低价卖给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金项链的所有权
第1题:
论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要点:(1)善意取得的含义。善意取得是指在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由该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所有权的制度。
(2)善意取得的制度价值。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实质上,就是牺牲原权利人的利益来保护善意交易人的利益。对于交易中善意的受让人,承认其在取得财产占有的同时也就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即使该财产的出让人为非所有人,财产的原权利人也不能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向出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3)善意取得的性质。对于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性质究竟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原始取得,即善意取得人并非基于原权利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而是直接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因此当然为原始取得。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继受取得,因为善意取得效力的发生是基于让与行为。前一种观点为通说。
(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具体来讲一般包括:善意取得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动产;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取得动产的占有;善意第三人须自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占有;第三人必须是公然和善意取得占有;非法转让人的占有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
(5)关于善意取得的理论。善意第三人为何能够从无所有权的出让人处取得所有权?对此有种种解说。如取得时效说、权利外像说、法律赋权说、占有效力说、法律特别规定说等。
第2题: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是: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第3题:
(1)我国对善意取得制度是如何规定的?(30分) (2)本例中买方是否能“善意取得”?(20分)
第4题:
第5题:
我国对善意取得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本例中买方是否能“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