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类的声明,正确的是A.abstract final class Hh{…}B.abstract private move(){…}C.protected private number;D.public abstract class Car{…}

题目

下列对类的声明,正确的是

A.abstract final class Hh{…}

B.abstract private move(){…}

C.protected private number;

D.public abstract class Car{…}


相似考题
更多“下列对类的声明,正确的是A.abstract final class Hh{…}B.abstract private move(){…}C.protected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C
    解析:用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是一种没有完全实现的类,它必须至少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包括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只能作为父类去派生其他子类,选项A正确。定义一个既用abstract又用final修饰的类是不合法的。因为抽象类本身是不完整的,它需要子类提供具体的实现方法,然而final类则不允许拥有子类,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选项B正确。如果用abstract方法必须要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选项D正确。使用final修饰的类为最终类,它不能派生任何子类,显然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2题:

    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使用修饰同一个类

    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

    D.非static方法中能处理static和非static的成员


    D

  • 第3题:

    【多选题】(7-8)关于类及其修饰符,不正确的说法是()。

    A.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B.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中可没有abstract方法


    abstract可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 第4题:

    38、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

    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在static方法中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 第5题:

    5、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

    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D

  • 第6题:

    以下关于abstract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是()

    A.abstract 可以与final 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abstract 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abstract 类中必须全部是abstract方法。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 类中。


    abstract 方法必须在 abstract 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