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压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3m以内,可采用原 土回填;超挖在0.3m及以上,可采用石灰土处理。当沟底有地下水或水量较大时,应 采用级配砂石或天然砂回填至标高。超挖部分回填后应压实,其密实度应接近原地基天然 土的密实度。
B.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不宜在雨期施工,或在施工时切实排除沟内积水,开挖时应 在槽底预留值0.03m??0.06m厚的土层进行压实处理
C. 沟底遇有废弃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清除,并应铺一层厚度不 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整平压实至设计标高
D. 对软土基及特殊腐蚀土壤,应按设计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