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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企业给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 第2题:

    我国目前规定,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 )标准内,可予以税前列支。同时投保企业对企业年金的缴费可在工资总额( )内部分进行成本汇总列支。

    A.4%,3%

    B.5%,4%

    C.5.5%,5.5%

    D.5.5%,3.3%


    参考答案:B

  • 第3题:

    36、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

  • 第4题: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准予扣除。 ( )


    正确答案:×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 第5题: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