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有关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总计金额应与信用证完全一致。()
第1题:
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有增减,为了保证单证相符,货物数量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一致。
第2题:
以下有关进口信用证与进口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3题:
接到订单时,跟单员应审核以下内容()
第4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只要支付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规定金额,货物交付数量都可以有5%的伸缩。
第5题:
根据《UCP600》的解释,“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6题:
根据《UCP500》,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的增减幅度。
第7题:
可转让信用证()条款可以变动。
第8题:
进口商在审核商业发票时应注意的要点有()。
第9题:
第10题:
equal
about
approximately
circa
第11题:
信用证金额
商品单价
商品的品质规格
最迟装船日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对背信用证被开立新证时,()等条款通常不会变动。
第14题: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且数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在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单据上显示的货物数量准许的增减幅度为()。
第15题:
可转让信用证在使用时,转让行不可以改变()。
第16题:
根据《UCP600》,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17题:
在信用证业务中,所有单据中有关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完全一致。()
第18题:
开立信用证时如使用“约()”、“大约()”等类似词语描述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或单价,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可以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19题:
转让信用证在转让时,下列哪些原证的条款可以修改()
第20题:
信用证中货物应与合同中货物一致
信用证中货物无需与合同中货物一致
信用证金额可以等于合同金额
信用证金额可以大于合同金额
信用证金额可以小于合同金额
第21题:
信用证金额
开证行
商品品质规格
商品的单价
商品数量
第22题:
发票的出票人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除外),与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同一人
发票的抬头人应是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发票的出票日期不应迟于汇票的出票日期,亦不应迟于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
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包装、价格条款、合同号码等及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单价乘以数量必须与发票总金额相符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金额应与汇票金额一致,且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23题:
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能否出具或取得
货物名称、数量、规格要求是否与合同一致
是否根据UCP600开出
信用证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满足合同支付
注意是否存在“软条款”
第24题:
有关商品品质规格的条款
信用证总金额
商品单价
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