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法律规定。

题目

试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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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

    A.2011年2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0年10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1年5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1年3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曰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 第2题:

    9、以下哪种情形不属于破产分配方案必要记载事项?

    A.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B.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C.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D.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

  • 第3题: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2、———— 3、————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A

  • 第4题: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答案:对
    解析:

  • 第5题:

    以下哪种情形不属于破产分配方案必要记载事项?

    A.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B.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C.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D.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